關於光華PDA專賣店生態的一些感想


azureimf wrote:
我覺得做好生意不是把自己的價錢壓的最便宜
而是顧客與商家間的一種互信關係
不然為什麼相機版那麼多人喜歡大老遠去士林的eWhat,他家賣的也不是最便宜
就是一種將心比心的互信關係


講到 eWhat ,要跳出來離個題...

Max 在 eWhat 買過三台相機
在買最後一台相機時,遇到一個沒禮貌的「男」店員
在顧客對產品有疑慮時,他卻認為顧客是在故意找碴
還跟顧客嗆聲。雖然最後是老闆出來展現誠意
但 Max 的下一台相機絕對不會考慮 eWhat
(當然也不會推薦親朋好友去買)

生意慢慢好了,頭也慢慢大了...

因為想牽著 Awen 的手, Max 開始用左手開車...
azureimf wrote:
這部份就很有爭議了,...(恕刪)


我想 這就是店家一樣會被惡客騙 或許他們還不知道有人拿了一台暇疵的東西
   買東西 退東西 都一定要睜大眼

並且 這個過程還是在所謂的比對看問題階段
   說不一定這一台是送修待取 拿出比對 又不是要賣給客戶的

按照 美國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 期限內可以不問理由的退回
但是 台灣消保法 有可能這樣發展到 還是有待努力吧 畢竟不夠全面

為何 台灣還沒有到美國的程度 很多是製造商不肯這樣做 最後吃虧的是消費者
   應該照道理是全球一個退換貨標準才是 不能全怪給經銷商

拆紙盒 就算二手不能賣 那會很恐怖
 會回到倒退的年代 經銷商先要求付款再拆機 沒有了互信
 其實從另一個層面 廠商產品夠不夠強
 事實上 沒有拆紙盒就會壞的道理 只有拿到工廠不良品才是真的

如果拿到工廠不良品 就看廠商對自己的產品信心夠不夠
 如果產品沒有問題 經的起考驗 爛貨也認退 那還有什麼問題呢

不過 倒是沒有製造商 受了了這種販賣拆盒就視為二手機 經銷商可隨意退
 廠商自認這等損失

那時買3417 買後有比較雅虎和PC home的價格 差了兩千元

大賣商 鑑賞期 可無條件退 但貴兩千 
    大賣商 可預期的賣量多 當然會有些退換條件是好過小店家
    你這貴兩千 道理就是差在這

小店家 便宜兩千 但銷量比不上大賣商 代理商所給的條件就沒有那麼好

換成你是製造商或代理商 給大賣商和小店家 是會有不同的銷售退貨條件


如果 你對廠牌商品信心度還是不夠 或許你會多花兩千 找大賣商
如果 你對於廠牌商品有一定程度的信心 這時可能就會去找省兩千的小店家

但買貨時 不就是就要靠眼力和一些運氣(別買到工廠不良品) 
 如果功力不夠 不能當場一眼看出工廠不良品 後續處理就是麻煩了

最底線的原則是,商家與顧客都必須要遵守法律
當每個人決定買下這份產品的時候,應該對自己的抉擇負責任
小商家不給退貨或是換貨,先不論是否合情合理但只少合法

但是 七日內產品有瑕疵則換新品 這也是最基礎的法律保障

所謂的新品定義很模糊,單純拆開紙盒算不算新品當然很難認定
但是"其他使用者使用一段時間後再拿來退貨,換貨,或是因為瑕疵而換新的機器"
絕對不是新品

然而瑕疵機或是退換貨機,除非是當天才收到,否則應該出現在倉庫庫存,維修部,但不應該出現在商店架上,這也是很危險的地方,因為你無法確定店家會不會再把他賣出去

今天消費者應該站起來捍衛的是"最基本的權利",而不是諷刺的說如果全光華的商家都按照法律來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力大家都會倒光

恕我再重申一次最基本的權利
1.購買商品七日內有瑕疵無條件換"新"品
2.退換貨品絕對不能拿來當新品買,須有明顯標示且只能以展示機的價格出售
3.將退換貨品當作新品出售且告知消費者為新品是詐欺的行為,須負擔法律責任
4.瑕疵機應退回原廠,不應該以任何手段售予其他消費者

以上拙見,歡迎大家討論
第一點的說法,顯示對法律明顯的不熟......

因為法律只有保障郵寄和訪問買賣有七天鑑賞期,
面交型購買是沒有這樣保障的,除非是店家有聲明,
且聲明之類型包括但不限於公告、DM等,只要客戶能舉證店家有明示或暗示可退貨期間,
這可算是買賣成約的一部分,剩下的,就是保固條件範圍了,
在保固範圍內,得要求原廠瑕疵補正或是減附價金買回,
當然通常原廠都是瑕疵補正囉!
看到各位的討論實在熱烈
小弟在這邊分享依下個人買PDA的經驗
去年8/8買的HP4700
之前看過好幾家PDA專賣店
後來逛KMALL才決定在那邊買
為避免主機配件價差的問題
所以我都是問全部加在一起的價格

KMALL 1F好像有兩家PDA店,B1也有一家!
1F的X家國際開價HP4700主機要21000,算我便宜賣19000
聽了後嚇一跳,我看起來像是不時3C煙火的樣子嗎?
道了聲謝就轉身到1F另外一家去
主機很便宜,15700,但是含配件(保護貼、果凍套)要16700
後來逛到B1的胖蜥蜴
裡面是個很帥的店員服務
問了主機要16000,但是包含保護貼、果凍套只要16300
這位店員真的要誇獎一下
不僅保護貼貼得棒(雖說不是很好的保護貼)
還主動說要幫我更新到1.1版
保固跟應注意事項說得十分詳細
令我這個買過好幾台PDA的人也很甘心地馬上跑去領$

拉拉雜雜說了那麼多
只是要說同樣一家連鎖店
會因為店員的不同,會得到不同的待遇
(像KMALL跟NOVA 2F的胖蜥蜴給我的報價就不同)
祝各位買到心目中的PDA逸品囉

BTW
HP 4700的價錢抗跌性還真強啊
拿波里昂 wrote:
看到各位的討論實在熱...(恕刪)

咦~~
你說的是之前NOVA B1的店長嗎?
如果是的話,我的PDA也是跟他買的。
他的銷售服務真的是很好,而且也滿專業的,所以我對X蜥蜴的印象還不錯。
不過聽說他現在調到新生路上的店了。

所以我比較想跟樓主說的是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況且看完這整個說明後,
我發現那個X蜥蜴的員工也不是都沒幫樓主處理嘛。
若他都沒有做好處理的話,樓主大可大罵一噸
但看起來好像情怳並非如此
只能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cedarsu wrote:
第一點的說法,顯示對...(恕刪)


郵寄和訪問買賣的七天鑑賞期,和購買商品七日內有瑕疵無條件換"新"品,這是兩回事。
後者的重點在必須"商品本身有瑕疵"。而前者的七天鑑賞期根本無須任何理由。

azureimf兄所說的第一點並沒有錯。
keve wrote:
的確是有點貴..一張保護貼賣到超過$600大洋...
天哪...嚇死人咧....


600??貴嗎?怎麼會!
一年前我在那一家還買過 800 塊的,600 的怎麼會貴?
看倌一定以為有代客貼保護膜,所以會這麼貴。錯!要:自、己、貼!
那邊一支原廠觸控筆在 ASUS 的購物網站上可以買三支。那枝觸控筆從來沒用過,用買回來到現在都還沒拆過的塑膠袋好好包著,放在顯眼的地方,時時警惕自己!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Charles Laih wrote:
600??貴嗎?怎麼...(恕刪)


Charles Laih大哩內行a,原來要賣偶800的說,不過偶還有買其他東西,
店員看偶粉猶豫就算偶"便宜"一些,買來後偶就跟他要求幫偶貼,
如果不跟他講的話,偶看就如Charles Laih大所說的,拿回家自己貼吧
說真的,偶實在看不出來那張保護貼要賣那麼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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