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在法庭上拿著Lumia 800對三星說:不是每支智慧型手機都需要長得像iPhone!

R6.2 wrote:
iphone之前故意...(恕刪)

你的連結到大陸網站
比較蘋果跟三星個別支持理由...
选择 Apple iPhone 4S 32GB 的 九 个理由
vs
选择 Samsung Galaxy S3 Black 的 19 个理由

SO WHAT?
轉移焦點也無法掩蓋涉案(copy)的事實
是不是"COPYCAT" 大家心裡都有譜

三星的技倆就是 先學(模仿?抄襲?)
再加一些對手沒有的功能 或提升規格
然後用比對手更便宜的價錢來賣給你

高明啊~

* 如果一個2年前在大學聯考作弊進台大後
拿獎學金的學生...而你是台大校長
知道後 你會作何處理
a3619453 wrote:
你對模仿的定義還真狹...(恕刪)

蘋果這種雞蛋挑骨頭牽強的告人法
只好也用狹隘的模仿定義
蘋果不告其他廠牌
是因為其他廠牌沒有威脅

等HTC 小米手機....跟三星一樣大時
蘋果就會砸錢請律師雞蛋挑骨頭告到天翻地覆
怎麼都沒有廠商要拿SONY出來吵

不過SONY+ERICSSON和SONY的設計風格真的有落差就是了


lghlion wrote:
蘋果這種雞蛋挑骨頭牽...(恕刪)



.....你沒看過他的UI介面嗎!!
你確定他們真的長得不像
那法院上提出的 語音呢 說要學得像IPHONE?

不要都這樣了還挺三星好嗎
lghlion wrote:
蘋果這種雞蛋挑骨頭牽強的告人法
只好也用狹隘的模仿定義
蘋果不告其他廠牌
是因為其他廠牌沒有威脅

等HTC 小米手機....跟三星一樣大時
蘋果就會砸錢請律師雞蛋挑骨頭告到天翻地覆

蘋果不用“外形”告其他廠牌,是因為其他廠牌的外形沒有模仿...
麻煩你認清這點,跟什麼威不威脅基本上關聯不大
你看看,而且蘋果有告過HTC,不過告的不是外形而是UI的操作專利

另外告上法院本來就是雙方雞蛋挑骨頭互相爭辯

Haily wrote:
如果被三星發現這支手...(恕刪)


蘋果、三星專利互控案進入最後階段
2012/08/22 11:40-茅堍

眾所矚目的蘋果(Apple)和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之間的專利訴訟案,雙方律師於21日在聯邦法庭完成結辯後,陪審團即將正式登場。
路透社(Reuters)報導,三星的辯護律師Charles Verhoeven於結辯中反駁說,消費者並不會混淆蘋果和三星公司的產品。他並敦促陪審員說,一個有利於蘋果的判決可能會扼殺競爭,減少消費者的選擇。Verhoeven指出,蘋果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三星是在欺騙消費者購買三星產品,而不是iPhone或iPad,這一切都是消費者自己的選擇。

Verhoeven表示,蘋果公司提起訴訟的目的是迴避在市場上競爭,轉而尋求在法庭上的競爭。Verhoeven並指出,蘋果認為其有權壟斷市場的見解實在是令人震驚。

路透社指出,蘋果和三星在專利訴訟上的肉搏戰,正反應出合計佔全球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銷售總數一半以上的兩家公司,在爭奪產業霸主上的動作。

蘋果的辯護律師Harold McElhinny於結辯中敦促陪審員應考慮三星設計師的證詞,該設計師証稱其為三星手機的設計,曾日以繼夜的奮戰三個月。McElhinny指出,在這些關鍵的3個月內,三星在沒有任何風險的情況下,是能夠複製蘋果投資了四年的勞動成果。

McElhinny並強調於2010年2月間,三星與Google的高層會議中,Google曾提出希望三星能停止對iPad的模仿。然而三星卻選擇忽略Google的提醒,繼續進行其嫖竊行為。

蘋果是於2011年4月提起訴訟,指控三星剽竊iPhone和iPad的外觀和設計感,除要求賠償25億美元外,並要求禁止三星的類似產品在美國銷售。三星為擴展在美國的市場提出反訴,指控蘋果侵犯其包括無線傳輸等重要的專利技術,並要求蘋果依iPhone和iPad的銷售數量來支付專利使用許可費,以為對抗。

蘋果公司要求三星支付超過2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一名蘋果專家在訴訟中表示,三星的智慧型手機從2010年中期至2012年3月間賺得了35.5%的利潤,在美國的營收就有81.6億美元。不過三星對這些數字的正確性,提出質疑。

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三星則要求蘋果支付專利使用許可費4.22億美元。

據悉,由包括社會工作者,電子工程師、以及無業的電玩遊戲愛好者等9名成員所組成的陪審團,必需要詳閱一份有20頁厚的判決資料,以帶領他們達成最後的一致決定。預計,這將會花上好幾天的時間。

路透社亦指出,微軟(Microsoft)是得到蘋果正式授權使用的少數幾家公司之一,但這只是基於微軟對反複製(anti-cloning)規定的同意。

Data Source: DIGITIMES中文網

Legolas4862 wrote:
Apple在法庭上拿...(恕刪)


看到這句話~我笑翻了~
的確~

超好笑

~對喔~還有其他手機可以[參考]
潛水中

balanniu wrote:
....你沒看過他的UI介面嗎!!
你確定他們真的長得不像
那法院上提出的 語音呢 說要學得像IPHONE?

不要都這樣了還挺三星好嗎.(恕刪)


SORRY 我沒買過三星手機
因為造型有夠醜
我寧願買HTC 甚至小米手機

蘋果是嫌賺的還不夠嗎
也不想想自己之前是快倒閉的公司

他吃肉 別人喝湯也不行
lghlion wrote:
SORRY 我沒買...(恕刪)

這跟之前是快要倒閉的公司有什麼關聯....

另外人家開公司就是要賺錢的,有哪家公司會嫌賺太多?

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重點呢?
不是別人賺錢不行,但是抄襲就是不行
要參考別人外形與UI就是要有被告的準備(三星參考蘋果的內部文件的新聞之前就有了,不需我翻給你看吧)

casper one wrote:
我也很討厭三星但是三...(恕刪)


拿一公尺看 分得出來

拿十公尺看 眼睛好的也可以看得出來

拿二十公尺 TMD 認不出來阿!(崩潰)

拿五十公尺 FUXX 一直猜錯!

人生失敗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世界的人都認為就是抄襲了 卻還在辯駁說哪裡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