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在六月中接手了一台 9-3 冰河藍,
剛至德金做完全車烤漆及駒特麗大美容後的隔天7/23(六)上午,
自中和上交流道準備前往彰化鹿港吃好友喜酒的途中,
沿途天氣晴朗,交通狀況順暢,正在與女友話家常,
看到旁邊一輛白色 All New Passat 駛過, 也跟女友說實車比照片好看多了,
(那屁股真的挺有味道)

接著從後照鏡看到這輛美車正好切至我的後方,車行前方準備進入龍潭埔頂隧道前時
前方車流速度漸慢,我也跟著輕踩剎車時,突然前方車輛緊急煞車,
我也全力將煞車踩下,眼見就要撞上前車的瞬間,我煞住了車沒有撞上!!!
驚魂未定之餘,下一瞬間將視線上抬至後視鏡,眼見 Passat 往我的車尾直衝過來,
以那個速度判斷是煞不住了... 心中咒罵一聲後,我的屁股被狠狠了撞了一下......
由於我車上未安裝行車紀錄器,就在我準備記下前方車輛的車牌時,前車突然疾駛離開,
我雖無奈,但心想與前車沒碰撞已是萬幸,於是下車處理與後方車輛的狀況。

原本以為我的屁股是保不住了,走到車後一看,乍看卻似乎完全沒事
(對 SAAB 的制動和安全性真是大大加分!)
但仔細一看,碰撞處為對方大牌的位置,Passat 的大牌卡榫斷掉,大牌掛在半空中,
而我的後保桿有一個大牌的印子,還有被尖銳處撞擊出的痕跡,
保桿上方則因為強力撞擊被擠壓變形,整體看似不嚴重,但後保桿是準備功臣身退了...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請問肇事責任及後續賠償問題

對方駕駛也是個年輕人,與太太一同和後方的白色(新?)Luxgen 出遊,
在事發之後,對方也很有誠意要和解及賠償我的損失,也說有保險應該不是問題,
同時對方有詢問是否就可以不用找警察過來處理?
就在雙方各自留下資料、拍下照片後,以"口頭"形式達成和解,便各自駕車離開。

就在我隨後與原廠確認後保桿的材料與烤漆價錢,撥電話給對方,
對方說他們保的是丙式車險,需有警方的紀錄保險公司才能出險,
我的立場是無論是保險公司負責或他們自費賠償,只要能將我的車回復到原本的樣子即可,
但對方聽到報價後,態度有點動搖,說我緊急煞車也有責任,會再與我聯絡,便將電話掛了。

接下來的一整天,打電話也不接,傳簡訊也不回,
我心想就算是需要時間思考,一天的時間也已經足夠,
我的耐心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聯下被消磨殆盡,因此隔天便向國道警察隊龍潭分隊備案,
警方說,沒有"事後不理"這種說法,這樣的情況也是"肇事逃逸"
建議我們在給對方一點時間,若還是無法聯繫上對方,警方即會將案件上呈刑事組,以肇事逃逸處理。

當晚我再傳封簡訊向對方發表明立場後,隔日也"順利"得到對方的回應,
對方認為他們非故意撞上我,而是因為我的緊急煞車,因此我也有責任,
而在事發的當下,是雙方在有證人(朋友)見證下達成口頭和解,何來肇事逃逸之有?
並對於沒有回應我的電話與簡訊提出解釋:不接不回應陌生電話,因為詐騙集團太多......
(那當場互留電話是留心酸的?)
我僅與對方表示,若對方執意如此,在我與警方備案前刻意失聯,在備案後卻突然可以回簡訊的態度,
讓我覺得事發當時感受到的誠意打了很大的折扣,
況且我能夠煞住車沒有撞上前車,撞上前(9-3)車也意味後(Passat)車未保持足夠安全車距
而我為了考量對方能順利保險理賠出險,也請對方與我一起至警察隊備案,但無獲回應。
我是在失望之餘採於捍衛自己權益的做法,肇事逃逸也是警方的認定,
目前整件事件還在各說各話中,對方已表示會交由保險公司出面與我釐清責任與賠償事宜...

各位大大們好,先聲明我不是來取暖也不是惡意要中傷對方,
當然以上都是我單方面說法,我已盡可能還原事發真相,若需要與對方當面對質更是歡迎,
只是想知道若是遇到上述狀況,可以採取何種處置?
我知道第一時間沒有請警方處理是不對,而我後續已採取了補救措施,
想了解的是,整起事件上,我有責任嗎?
我可以向對方要求將車復原到原本的狀態嗎?
原廠的保桿、剛完成兩個禮拜的烤漆和剛完工一天的駒特麗覆膜大美容(後保桿)
(以上都可以提出各項保養和美容的相關證明)
版主加油, 期待後續發展

請不要再出現要版主去驗傷的爛建議了

依照事實去求償
慶幸樓主沒事,樓主的小藍也算護駕有功......

樓主的狀況是我最近聽到的第二個案例(私下和解未與警察備案),另一個案例也是與樓主類似,
當場一切賠償都說OK,事後真正談賠償時又有一些問題.

前段時間我剛好也被後車撞,傷了後葉板與後保桿所以我知道維修費不便宜.還好小弟
有保乙式車險,不用等到裁決下來,先用自己的保險來完修,後續雙方對錯與賠賞問題,全由
保險公司出面處理.(當然第一時間馬上找警察來處理)

至於樓主所要求的兩件事,我的見解應該至多只能爭取到後保完修,美容可能有困難.....






denhon wrote:
話說我在六月中接手了...(恕刪)


無論如何一定要報案
朋友都可以為錢耍盡手段
更何況素不相識撞在一起的人
YTC
不變換車道下
後車撞前車
沒特殊情形都是後車要賠錢
就算前車無故緊急煞車也是後車出錢理賠的
當然後車可以提出對方無故緊急煞車的話這又另外算了
以上.....
別版也有討論相關問題
大家都說這世上沒有好人
所以一定要叫警察

但是為了不要造成交通問題而被開單
建議先拍照地上畫四輪位置
移車叫警察

小弟也是在等那位說一定會處理的學生給我答覆
這星期會申請事故裁決書
最後逼不得已才會寄存證信函
板大你沒報警備案, 又沒其他可還原事發經過的證據, 真的就要看對方是不是佛心來的

我之前也是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類似的事, 前車剎停, 害我緊急剎車(連ABS都作動了), 差點撞上, 不過後車還是撞上來, 推我去撞前車, 當下就下車看有無人員受傷, 接著就call 112, 最後當然是後車買單賠我跟前車

祝板大好運~

coolguy527 wrote:
板大你沒報警備案, ...(恕刪)


01 上好像有句 言論 . 報案才是王道 . 什麼什麼的忘了 .

不然這樣子也只能自己 慢慢追 擦牛屎了.....
有保險 就問問看業務員 沒有的話 就請警察提告 or 研議 用 財務損失方向提告 .
對了 人不舒服 or 額頭有撞傷 近日儘速驗傷. (有受傷 併 告傷害論處. )

人沒事就好了 吃碗d咖麵線 這次就算討不回來 也是學個教訓. 以後不管如何 還是要報警.
雖然平常沒事看警察很討厭 但是出事了還是找警察幫忙.....


ps後車a到 撞到 刮到前車. 都是以後車賠償為 常理.
開車還是 經驗 佔大多數. 誰知道前面哪時衝出竄出 啥阿貓阿狗.

coolguy527 wrote:
板大你沒報警備案, ...(恕刪)


我給了對方一天時間,隔天 7/24 下午便至國道警察隊備案並做完筆錄了,
昨天 7/25 警方打電話來說對方也至警察隊備案,只是兩造雙方說法有出入
我還挺好奇對方是怎麼解釋事件的發生和處理過程,
反正,先等保險公司與我聯絡再說......

SkyThai wrote:
別版也有討論相關問題...(恕刪)


經過這次事件,對人性雖不至幻滅,但對有些人不願面對責任的態度感到遺憾,
基本的車險要買,發生交通事故也真的要立刻報警,
後續問題處理起來也會單純許多,不然就會像前面大大說的,
慢慢擦牛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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