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車牌被擋住能否自製類似車牌的東西

如題
本人想在自家的SUV後面掛車用裝備袋,但不管怎麼樣都會擋到車牌
很想知道是否能自行去請人做類似車牌的布章,用魔鬼氈貼在背包後面嗎

看了很多人裝設自行車架的經驗,還是眾說紛紜
市面上也有很多人在賣類似的東西

想直接請教各位的意見,感謝
法規來講確實不行
儘管很多裝拖車式自行車架的都會如此做

就像騎機車三貼一樣
其實法規也是禁止

我想
警察應該大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題外話 :
為何不循正規管道
裝個車頂架放裝備袋呢?
Lexus001
應該是上面也放了,所以才想放後面
Kuooo32
感謝回覆,是因為我很常做露營活動,主要想拿來放木柴;髒/濕衣物、裝備;以及木柴也是因為這樣感覺放頂架裝備袋不太符合我的需求後看到YT上國外有人是自己DIY裝這種袋子在後面,我才會心動想來求教
問就是車牌辨識,若是無法辨識成功自然會有人追上你
Kuooo32 wrote:
如題本人想在自家的SUV...(恕刪)


車牌延伸架
車牌算是公文書,自製車牌的話在法規上是不允許的。
不行
擋著不好嗎?又不是拆掉,有什麼關係?不會被檢舉啦。

車頂架配行李盤

其實很好用(裝好並固定好即可)
若怕髒可用帆布區隔
或可考慮...


Kuooo32 wrote:
本人想在自家的SUV後面掛車用裝備袋,但不管怎麼樣都會擋到車牌
很想知道是否能自行去請人做類似車牌的布章,用魔鬼氈貼在背包後面嗎

自製車牌違法,但多貼一張車牌貼紙或布牌,法規沒說不行 !
總之是 原車牌位置不能動 !
車牌不准自製,其行為犯偽造文書,

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識。

新聞有,自己找,有人因此留下前科。

你可以把車牌拆下來,改掛可以辨識地方。

有人說,第12條第七項『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這是指是沒掛牌或改蹺牌,或活動式牌照架而被開單。

第11條第一項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

第一款
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當然,還是有可能遇到權力自我膨脹的警察,也不用爭吵,只要求異議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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