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拿重機舉例耶...
難到以後只能買到那樣的車嗎?? @@

希望只會限制國內車廠就好...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看pulley有無變更.........

1985730 wrote:
沒錯 現在警察管更廣...(恕刪)
R系傳承 wrote:
那這樣有機會過關嗎?...(恕刪)


我的HBP也是肖告幫我改的角度
遇到警察大人,也是看一看,沒說什麼

R系傳承大,你的尾口,比較長喔!



stevelee1203 wrote:
看到黃色框框中的第一...(恕刪)

您該不會是看成"整隻排氣管向下垂"吧?
文中及圖片皆為排氣方向,並非排氣管安裝角度。
--==FISH==--
a-fish wrote:
您該不會是看成"整隻...(恕刪)


謝謝

但台灣修法一直以來都存有語病

未來條文中應該明確說是排氣出口角度.

否則又給條子自由心証跟自行解釋的空間.

最後又搞成排氣管沒水平的一律開罰.

這並不是不可能喔.

台北/ Steve Lee
stevelee1203 wrote:
謝謝但台灣修法一直以...(恕刪)

這是一定要的呀~~
很多人主觀意識嚴重+不繼續更新法規認知...

連防燙裝置=防燙蓋都有了~~

監理所的驗車人員也是著實的"專業"...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ataidx wrote:
這是一定要的呀~~很...(恕刪)

沒錯,防燙裝置不等於防燙蓋,一些改裝碳纖管根本就不燙手,
自然沒有需要上防燙蓋,
但依據現行執法標準就是會叼你沒有防燙蓋。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所謂文字獄. 到了台灣雖然隔者海峽.
但老毛病一樣沒改.
喜歡在文字上作文章.咬文嚼字.

先不說改裝的卡蹦管.
就講K牌重機ER-6N. 他的原廠排氣管整隻是藏在車身正下方.
跟本是不會燙到人的地方.
為什麼他要防燙裝置? 我也不懂.

再來就是重機. 政府硬說他是四輪. 為了管理上省的麻煩跟不需另外制定重機的管理規則.
硬把他當成是四輪來管理.
所以理所當然重機不能停在機車格.(他明明只是大台點的機車) 你只能停汽車格. 而且一格一台車.
既然重機不能擠機車格. 自然不會有因為停車被燙到之問題吧.
為何重機要防燙裝置?

台灣會規定機車要防燙裝置也是有其原因, 台灣地狹人稠. 一般機車密度過高. 停車空間小.
機車格都一格連者一格. 停放後就會有不小心燙到腳的問題. 其實我自己也被燙過.
但是重機又不能停機車格. 一格那麼大的汽車格只能停一台重機. 誰人沒事會把腳故意走到旁邊抬腿給他燙?
台灣人比較笨都會用手跟腳去試看看別人車子的排氣管溫度? 外國人比較聰明所以不用防燙裝置?
不懂我們官員的腦筋是如何運作的.

台北/ Steve Lee
這就是不讀文言文的後果.........

官員有腦袋嗎???

stevelee1203 wrote: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所謂...(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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