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yo wrote:事情是這樣 因為我未...(恕刪) 放心啦,開過調解失敗以後,上法院只要把你想的想法說出來就夠了,這種金額他敢開口你看上了法院被白眼的人是誰,一堆鄉民在那裡酸來酸去不用聽,法官到時候判了賠償金額你在PO上來讓那些人看看折舊到底是怎麼算的。工作損失?指定醫學中心?笑死了人,對方鐵定不懂法律,還以為自己被撞了你違規就是可以一口吃死你。上法院吧!怕甚麼
再回來多嘴一下,車禍如果對方沒有傷害民事的部份,被撞的比撞人的還弱勢因為車損折舊,賠償比例,代步車費,都要自已處理或先墊錢但是有一方受傷的情況下除非是全責,否責對方可能可以依過失傷害告刑事,一般就算告贏也是緩刑肇事方如果有和解過程則會不開庭,總之因為刑事上法院會很麻煩如果肇事方硬不賠那只能上法院,而肇事方可以依車損折舊來主張讓賠償變輕變少而且即使判賠下來也可以不賠,等扣繳憑單下來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車損折舊和對方不賠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台灣的法律,不是01的網友炮出來的**********如果01的網友要主觀意識認為很不合理,也許你可以考慮先參選立委不是來這裡發炮*****另外我再請樓主客觀的說你願意多少錢和對方和解?如果數字打出來價格合理,我想網友會少炮很多如果是三、五千芭樂價,那只能說活該了。
josew wrote:樓主說車是他朋友的一...(恕刪) 又是一個不清楚保單內容的說法。保險公司都會賠,但分二個大險種來看:一:車體損失險:如果不是車主本身或是家屬(看保險公司限幾親等),亦或指定的駕駛人(如未婚夫或妻),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當然要賠,但保險公司會說您朋友基於民法的善良管理人責任,應該愛惜您的車,他向您借車不小心弄壞了,我們幫您修復沒問題,但我們要行駛代位求償權,向您的朋友求償。試問,您好意思讓保險公司追償嗎?但更多的時候,以訛傳訛乾脆就說不賠了。二:第三人任意險:回去翻翻自己的保單吧,他只有說除外責任不賠,如戰爭,犯罪行為或是酒駕⋯等。除此之外,通通會賠,也就是借車給任何一個合法駕駛的人都會理賠這個項目,無照駕駛當然也是拒賠項目之一。
annanncon0321 wrote:被你撞就夠倒楣了, 還被你說成是獅子大開口, 原廠的報價4萬多塊還好吧!! 沒人受傷就趕緊處理處理花錢和解, 別歹戲拖棚!!還有台灣真是個鬼島, 折舊這法條不知是那個阿呆發明的, 老車就該死嗎? 被撞就夠心痛了, 還來第二次傷害 我覺得折舊條文很合理阿, 你覺得阿呆, 我覺得這條法律制定的很聰明防止真的有人,零件壞掉想換新制造車禍不是說對方是故意被撞, 君子不用防, 而法律本來就是要防小人的要是都賠新的, 很快就有專門制造假車禍洗零件的人出現了況且, 車上零件本來就是舊的, 依殘值賠也是合情合理, 車禍大家都不願意, 更不會有人閒閒沒事, 故意去撞人,
爬了一大串文,現在才發現台灣人是這麼的peace!就算自己車被撞都願意為肇事人著想!估價單能刪就刪、能鈑則鈑,搞不好還會算自己幾年車再打個折給肇事人!既然這麼善良,那還何需保險?被撞之後隨便跟肇事人收個500元然後回家自己塗牛屎不就好了?真是一群道貌岸然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