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機車時,不小心輕撞到Uber的車

跟對方談個七折...3500就趕快結案了...
記得合解書要簽一簽! 以後小心點囉...
如果我沒有保第三人財損險應該會跟樓主一樣想私下了事

但是要寫和解書,把這件事到此為止,不要事後又被咬

寫完還要畫押確認本人

這張就當作生效了,事後就算他把5K給A走被公司抓包後咬你也能拿出來和解書站得住腳

但有保第三人財損的話,也可以選擇不要跟他私下了事,找警察來做筆錄,找保險去處理
口否告訴我 我是不是應該要自己準備和解書
gta1994 wrote:
認真跟版主說
營業損...(恕刪)
花錢消災吧 只能說自己沒注意
花5千元省去一堆事

覺得$5000太貴 當場就要跟對方車主協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

已經答應又反悔, 我想對方應該不會答應

錯在樓主, 不要搞一堆有的沒的,

搞毛了對方, 直接開去原廠 搞大的,

樓主要賠的應該會更多.

花錢學經驗吧
天 天 開 心 !
其實這事一開始,如我所說可大可小。

對方要玩大,要營業損失,他也要付出更多。

營業損失若比照計程車,之前看2000西西以下一天是1485。

若修4天營業損失是5940。

所以雙方若無合解,看對方是否要跑幾次法院,而這是民事庭樓主可完成不出庭。

等判決出來,對方要先去國稅局,再去法院查扣樓主判賠金額。

以上是不合解,上法院大致過程。


會不會車主也有上這邊,然後看到這篇後發現忘記討營業損失,改走正常流程
私下和解就是雙方能接受就OK
你答應了又反悔 對方應該也會不爽
就跑流程 最後賠的應該會比5千還多
=廢柴上的風霜菇=
奇怪,就是有這種人!當下不找警察處理,事後才發文說被人坑!請記得,下次要找警察。
那智傑爛車而已啦 凌志的話就*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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