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有保第三人財損險應該會跟樓主一樣想私下了事但是要寫和解書,把這件事到此為止,不要事後又被咬寫完還要畫押確認本人這張就當作生效了,事後就算他把5K給A走被公司抓包後咬你也能拿出來和解書站得住腳但有保第三人財損的話,也可以選擇不要跟他私下了事,找警察來做筆錄,找保險去處理
覺得$5000太貴 當場就要跟對方車主協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已經答應又反悔, 我想對方應該不會答應錯在樓主, 不要搞一堆有的沒的,搞毛了對方, 直接開去原廠 搞大的,樓主要賠的應該會更多.花錢學經驗吧
其實這事一開始,如我所說可大可小。對方要玩大,要營業損失,他也要付出更多。營業損失若比照計程車,之前看2000西西以下一天是1485。若修4天營業損失是5940。所以雙方若無合解,看對方是否要跑幾次法院,而這是民事庭樓主可完成不出庭。等判決出來,對方要先去國稅局,再去法院查扣樓主判賠金額。以上是不合解,上法院大致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