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可以變成歷史名詞,看政府有沒有決心~

我還是比較喜歡酒駕死刑~
喝酒開車就是意圖殺人~
殺人未遂~~
有沒有立委要修法改成死刑阿?

sobrina wrote:
我覺得目前法律重罰只...(恕刪)


你這所謂的想法,我兩年多前才看過這裡01有人在討論


標準治標不治本...

今天我叫一個沒喝酒的小弟幫我發動,我照樣上車

sobrina wrote:
我覺得目前法律重罰只是治標,不能治本。
原因在於對真正喝茫的人,他的理性已降成零,跟本不管三七二十一,要開車上路就是要上路。
你罰他誅連九族,他也不管的。連老虎都敢偷牽了…
法律上的重罰只對有點茫,又不太茫的人有用。他們還有點理性,知道上路如果出事的話,會受到重罰。
但這類的人萬一心存佼倖上路的話,反而是最危險的。因為他們的反應變慢了,還自己不自知…

所以我覺得要治本的話,要靠科技配合法律。
讓酒測超標的人,跟本發動不了車~~
然後指對想破解這種科技的人重罰,才是治本之道。

小弟對車不是十分了解,本以為要靠有人發明這樣的裝置,google了一下,才發現已經有這種科技了。
這叫"自動酒測機器鎖"
還有一種"酒測鑰匙-Alcokey"
不過酒測鑰匙,好像只能跟著新車出廠配的,不像自動酒測機器鎖對任何車都可以加裝上去的。

這種產品須要有政府在後面推動的,才有可能普及。很少有人會願意自淘腰包,裝一個綁手綁腳的系統吧?
所以政府有2種方法可以推這種產品,一是免費提供給民眾裝,裝上還給獎金。
二是法律規定剛進出廠的新車,一定要裝上。
第一種方法是很快就普及自動酒測機器鎖,但政府要花不少錢。
第二種做法,政府不用花一毛錢,只要立法規定就好。
但可能要花十年左右,等舊車都被汰換掉吧。

小弟想到這種科技可能有四種被破解的方法,所以還是要立法,對這些想要破解的人給于重罰。
一:破解內部電路,讓它變成不用吹氣也可以發動車子。
二:同車沒喝酒的人代替吹氣…對於這種把命交給酒駕的人,我也不知該說什麼好了…
三:吹過氣之後,在車上喝酒,喝茫了再開。這種人跟本就是意途殺人…
四:自行拆除裝置的。

結論是如果政府能大力推動這種科技,讓普及率達到九成以上。
配合修法:如酒駕致死著,車上沒有自動酒測機器鎖的話,最高可處20年徒刑之類的話。
那酒駕成為歷史名詞,就不再只是夢想了~


坦白講..

我覺得你拐了太多彎了

什麼科技方法根本就無三小用

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酒駕唯一死刑

喝一個斃一個、喝一打斃一打

反正地球人口也太多了

幫幫忙救救地球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刑罰再重,犯罪也都只是減少並非杜絕~
我相信現在酒駕肯定比三年前少(我酒鬼爹現在喝點米酒就不敢上路了!)

版主對於酒駕問題的這個建議,確實是非常正面的!
多一道鎖雖無法杜絕,但絕對可以過濾掉一些酒駕人

問題就在
‧需要有複數以上的立委看到你這篇文章!
‧每台車加1~2萬配備費用,或政府花100億幫大家安裝,然後台灣人都願意買單!

共勉之!!!

sobrina wrote:
我覺得目前法律重罰只...(恕刪)


除非能夠生物辨識是誰吹的
不然台灣人還儍到不能應付什麼key?

sobrina wrote:
原因在於對真正喝茫的人,他的理性已降成零,跟本不管三七二十一,要開車上路就是要上路。...(恕刪)


認同!!
這些酒駕者清醒時應該也知酒駕是錯的,但當一喝酒,連媽都認不得,怎會認為自己喝醉...

我認為與其要求喝酒者不能開車騎車,不如要求業者有義務或罰責配合幫忙叫車,否則可以拒賣酒
就像之前室內不能抽菸,一開始總有違規者,但現在室內不抽菸大家也都能配合了

如果只要求喝酒者不能駕車,就跟要求小孩面前有糖不能拿一樣,他們的理性控制力太差
但如果要求旁邊清醒者有一定的責任與義務,成功機率會高一點。

昨天中午經過小吃攤,五六桌在吃飯,桌上都有啤酒,少則二瓶,多則七八瓶
我不信這些中壯年男子全都是住附近或坐公車來的

門口有機車也有汽車,等下吃完不是又要集體離開嗎?
也許有人是想不喝的,但當一群人猛勸酒,能拒絕的朋友又有幾個
到時闖禍了,在那又哭又下跪的,何苦呢!

72889 wrote:
個人覺得酒駕不是酒測...(恕刪)


看到目前最同意的一點就是這個

我是覺得重點在於罰則太輕
有錢人那一點小錢是罰不怕的
沒錢的人,根本不繳錢繼續喝

像是什麼酒測,同座連坐法罰錢都是"假象"
一點用都沒有

講難聽點
現在積極道路酒測,是累警察一陣子
風聲過了就沒事,歷年來不是如此?
連坐法(罰乘客一萬?!)有效嗎?抓到罰立法委員一萬,沒抓罰警察總長一萬,個人還覺得比較有效。


所謂亂世用重典,才是比較有效。
抓到""連續犯""直接關10年,不得易科罰金,不得假釋。

比罰100萬來的有效
賣酒=販毒 如何?

煙酒公賣局先禁賣再說~~ 這才是根本
I'm major.
sobrina wrote:
我覺得目前法律重罰只...(恕刪)


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但人性總是有善有惡。



我也覺得修法比較有用...

酒駕查獲,一次就終身扣照
當場沒入車輛..壓成廢鐵
加上連帶高額罰金(至少要新車原價十倍以上)與三年以上徒刑。

再犯者終身監禁(無照酒駕)!!,沒入所有財產。

酒駕肇事致死者一律槍決,並沒入所有財產。

XD... 我就不信那些愛酒駕的傢伙有多少台車能拿來壓廢鐵

一次就關三年,兩次就關一輩子.

罰金用來補償被害人,剩下的多蓋些酒駕監獄。




愛酒駕喝茫了什都不管沒關係,反正都不愛惜生命了
愛酒駕就直接人擇清除掉。

不用一年, 酒駕慣犯保證減少九成以上。

ace7015 wrote:
如果刑責重到讓人們在有「清醒意識」的時候

就能提醒自己

「今天會喝酒,先把車停在家吧!」

「今天開了車,不行!我不能喝!」

這才叫治本...(恕刪)


給這個讚, 日本目前就是如此.
而且酒駕同車人也是共犯, 同桌灌酒的是教唆犯.
酒駕被查到, 通知任職公司輔導...

先請立法院通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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