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hklnm wrote:怎麼說呢?1、多數都放在前面記錄,可是人車撞你不見得是前面開來的,可能是後面撞你。2、好,那就後面也裝個記錄器吧(真有錢)。可是撞你的車也不見得是後面的,可能是兩旁的車。3、好!那就兩旁也掛個記錄器。如此全車就有四台記錄器了。這是幹嘛!所以說行車記錄器不切實際,只是給人好奇、好玩而已。純屬各人意見,請批評。...(恕刪) 嗯..革命性的言論各大路口的監視器也可以拿掉了...
sdfhklnm wrote:怎麼說呢?1、多數都...(恕刪) 多半裝在前面的重點是, 要釐清肇事責任後面被撞, 後方車的責任居多(未保持安全距離, 除非後車能舉證前車問題)側邊被撞也是由被撞角度來釐清, 基本上都是後車錯比較多
sdfhklnm wrote:怎麼說呢?1、多數都...(恕刪) 像你 1, 2, 3, 點所說的, 我也有同樣的疑慮, 但是我的結論和你不一樣; 人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所以我努力爬文, 找到一個四鏡頭高解析度車用行車記錄器, 不需要二三萬, 車用主機 + GPS + CCD x 1 + CMOS x 3 + 工資, 總價小於 NT$ 13000.我已發過開箱文, 上個月已裝機完成, 經過一個月的測試發現主機穩定性還不錯, 只可惜 cmos 鏡頭錄影品質不太好, 等過兩天有空再把錄影檔 po 上來.現在開車跟以前沒有什麼不一樣, 只是多了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