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島過客 wrote:
姑且不要談車主怎樣開...(恕刪)
c09007070 wrote:
這車牌號碼要在網路上...(恕刪)
這個連結就可以查的啦437-D6 監理站
c09007070 wrote:
這車牌號碼要在網路上...(恕刪)
這個連結就可以查的啦~437-D6 監理站
alan9713 wrote:
為什麼少部分計程車司...(恕刪)
樓主一開始變換車道的行為根本無視於右後方同向的計程車 還指責對方不讓路?
難道在台灣直行車輛要讓變換車道的車輛嗎? 交通規則都讀哪去了?
=> 變換車道除了要打方向燈示意 還要減速讓右後方的直行車先行
待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才能變換車道
再來即使右後方沒有計程車 樓主變換車道後也和前方的車輛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所以樓主一開始連續違反兩條交通規則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爭道及不避讓)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第七條之二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說簡單 你不尊重別人 別人為啥要尊重你
計程車後來的行為雖然不可取 但也是人之常情
就像家屬追打被逮捕的罪犯一樣 雖然不對 但是誰都想踢一腳
樓主既然知道被其他車輛不顧別人生命安全隨便變換車道那種危險
應該回家好好檢討自己的違規行為 沒想到還來這裡取暖
更令人不解的是 還一堆人聲援??!!
怪不得路上一堆違規停車、任意變換車道、烏龜車還理直氣壯
連交通規則都不懂 還會批評別人?!
路上沒那麼多精神異常的人 你也不是開啥了不起的車
所有被逼車或惡意擋路的駕駛都一定先違規或不尊重別人路權 看到現在沒有一個例外
說簡單 惡人自有惡人欺 計程車司機沒賺多少錢 還冒危險去警告這些無良駕駛 真的很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