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lee wrote:用汽車逼機車,機車一般都會閃。...(恕刪) 沒錯,絕大多數的機器腳踏車騎士,都會躲開汽車哪怕是對方惡意逼車畢竟為了所謂路權,拿皮毛骨肉血跟鋼鐵硬拼的人不多就算撞上是對方要負責,若機器腳踏車騎士攤了殘了傻了,再多的錢也只是拿心酸何況對方是不是假車牌(行車紀錄器越多,假牌貼牌的也越多),有沒有錢賠,官司要打多久也都是未知數而台灣一個普見的病態現象是:瞧不起機器腳踏車認為騎機踏車的是較弱勢(低下)的族群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開放後,部分心態不正常的汽車駕駛,看到居然有機踏車騎士膽敢跟他們平起平座,敢騎在他們前面,敢侵犯有車階級的地位許多惡意硬逼大重機踏車的事件就屢見不鮮這是大欺小,多凌寡的民族根性,難以改變justin2362 wrote:不知道機車駕駛會不會告汽車駕駛過失傷害...(恕刪) 過失傷害罪和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有人稱為是惡法,或許有討論修改空間但以台灣的道路生態和台灣人的習性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就像發生什麼交通事故,大多會出現一堆:死好!收回去!....的言論加上台灣的特產之一:土屁孩如果沒有這些法律存在約束勢必會出現不少:死屁孩闖紅燈,就給你死到時街頭父母邊撫屍邊喊:一定是被帶壞的,伴雜著屁孩黝黑的皮肉和鮮紅的臟器灑滿地的情形也更多(不過我個人是樂見的)
休旅車駕駛運氣真好!本來應該,閃前車無敵右靠,然後右邊擦撞外車道機車開過去後,注意力被右邊吸引,又擦撞闖紅燈機車!應該是短短5秒,連續兩起車禍但是他平常多少有在燒香,第一個車禍被躲過了但是第二個還是躲不過有賺到了
3065 wrote:台灣一個普見的病態現象是:瞧不起機器腳踏車 我覺得台灣因為自悲引起的自大的病態才嚴重吧.....你去問1千個開車的根本問不到1個覺得看不起機器腳踏車因為幾乎人人都有機車何來瞧不起之說呢??所以還是自己瞧不起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