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day0927 wrote:
機車超車都已經超多久...(恕刪)
+1
超車跟剎車根本是兩碼事,都過了那麼久了
兩件事會混在一起的人,就是路怒症得症狀,覺得馬路是他的,所以超他車的人該死,不該有路權
遇到車況,閃過小動物後立刻剎車是正常的反應之一,機車騎士沒有不對(而且他明明閃車後有稍微偏右一點才剎車)
汽車駕駛不也是一樣的反應?也是先閃車阿,開車可以過中線閃車,機車靠路中間閃車就不對?更別提這條單線道,路邊的邊線與其說是機車道,不如說是行人道
之前的超車,騎士按喇叭免得有些白目駕駛嚇一跳或撞上他也很正確,並沒有任何不對,我有時候過小巷子,也都會按一下喇叭,免得有車衝出來
警察看到他敲打你的車,當然覺得他不對,任何人看到也覺得騎士不對(我也會覺得騎士不好)
不過警察沒看到你的行車記錄檔吧?
如果無法控制自己"停車下來長按喇叭"的習慣,我贊成這種駕駛,車上要準備防身器材,而且手槍以上才有足夠的保護力,武士刀可能都不夠
mayday0927 wrote:
機車超車都已經超多久了
你看清楚再PO文好嗎(恕刪)
所以我超你車之後在你前面龜車..甚至急煞讓你撞上來,應該算是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囉?
何況,這個案例機車速度比汽車快,持續在遠離汽車,所以怪車主未保持距離是很好笑的
crusher wrote:
+1
超車跟剎車根本是兩碼事,都過了那麼久了
兩件事會混在一起的人,就是路怒症得症狀,覺得馬路是他的,所以超他車的人該死,不該有路權
並不是路怒症
而是有人有"文盲症"
超車跟剎車本來就是兩回事
你只看別人回應,就跟著亂罵..你有去看我的回文嗎?
是因為很多人說車主"未保持行車距離"
我只是針對這點說明:是機車超車,並且機車速度較快,持續有在遠離汽車(閃狗煞車前)
所以罵車主未保持安全距離這一點是不合理的
而我也認為機車閃狗之後,汽車的後續反應行為是不對的
要砲,請真的去看完別人回文再砲
跟著別人亂開砲,還砲錯方向..挺逗趣的

stddg wrote:
要砲,請真的去看完別人回文再砲
跟著別人亂開砲,還砲錯方向..挺逗趣的...(恕刪)
那麼興奮幹嘛,春天都過了,我也只是認同超車跟剎車是兩回事而已阿
容易感到被攻擊或是容易生氣,最好去看看醫生
覺得自己講的會是真理,容不下別的看法,更需要看看醫生
心理很容易影響生理的
祝你健康
被超車後,還是要保持行車距離阿,這是法律規定及對自己安全的基本要求
我之所有會有高規的安全要求,是因為開版的說自己還有妻小在車上
還是我誤會了,他是要說:不是有妻小在車上,武器還沒準備好,就幹上去了?
真的出了車禍,法官會接受:這台車剛剛超我車,所以我沒有/不需保持安全距離?
開版遇到路況,立刻往對向車道閃過路況,跟機車遇到路況靠路中閃過路況,不是一樣的反應?
因為保持安全距離會一直被超車所以不保持安全距離,是高速高路的隱藏版規則沒錯,
可是不代表出包時,這個規則能保護你,知道嗎?了解嗎?聽的懂嗎?
你只要回應一個問題:
真的撞上了,法官會判應注意未注意,還是機車活該?
真的,去掛個號吧
crusher wrote:
那麼興奮幹嘛,春天都過了,我也只是認同超車跟剎車是兩回事而已阿
容易感到被攻擊或是容易生氣,最好去看看醫生
得自己講的會是真理,容不下別的看法,更需要看看醫生
心理很容易影響生理的
祝你健康
我的文字裡面,有哪句顯示我動怒了?有髒話嗎?有酸文嗎?
不都是平鋪直述嗎? 你好厲害~可以判斷我生氣了

可惜的是,我不會對文盲病患生氣的~這是不道德的

恩,不只是文盲病,而且連自己錯在哪都不知道

我只好幫你整理一下,看有沒有救
因為很多人認為汽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我說,是機車超車在先,把安全距離的問題全怪在汽車是不合理的
但同時我也說,機車閃狗之後,汽車的行為不對
所以這是兩件事
1.我只是說明安全距離的問題不應該全怪在汽車身上
2.汽車長按喇叭、未及時減速的行為是不當的
而卻有人硬要說我把兩件事湊在一起
crusher wrote:
兩件事會混在一起的人,就是路怒症得症狀,覺得馬路是他的,所以超他車的人該死,不該有路權
然後我第二次回應又重複的告訴你:這本來是兩回事,沒有人混在一起
stddg wrote:
超車跟剎車本來就是兩回事
你只看別人回應,就跟著亂罵..你有去看我的回文嗎?
是因為很多人說車主"未保持行車距離"
我只是針對這點說明:是機車超車,並且機車速度較快,持續有在遠離汽車(閃狗煞車前)
所以罵車主未保持安全距離這一點是不合理的
而我也認為機車閃狗之後,汽車的後續反應行為是不對的
結果你開始鬼擋牆
crusher wrote:
那麼興奮幹嘛,春天都過了,我也只是認同超車跟剎車是兩回事而已阿
對不起讓我請問你一下喔~你要"認同"誰?
前面有人提到"超車跟煞車是同一件事情"嗎?
這句話根本就是你扭曲我的意思出來的一句畸形的話
誤解別人的意思,卻說別人易怒...

crusher wrote:
被超車後,還是要保持行車距離阿,這是法律規定及對自己安全的基本要求
還需要再解釋喔?
機車超車後持續在遠離,也就是說機車速度比汽車快
汽車保持原速前進,這是正常的作法(因為機車持續在遠離)
另外,法律不是這樣寫的..你會使用網路"搜尋"功能嗎??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看得懂上面這句話嗎?
意思就是說,超車後的"安全距離",大部分是超車者的責任。
crusher wrote:
真的出了車禍,法官會接受:這台車剛剛超我車,所以我沒有/不需保持安全距離?
當後車超車不當、或超車後發生意外導致被超車者追撞,被超車者無過失
相關案例很多~請你勤勞一點去Google~謝謝~
crusher wrote:
因為保持安全距離會一直被超車所以不保持安全距離,是高速高路的隱藏版規則沒錯,
可是不代表出包時,這個規則能保護你,知道嗎?了解嗎?聽的懂嗎?
不好意思,有人提到高速公路嗎?
何況無論在平面道路、高速公路,正常人都會保持安全距離,原來你....

crusher wrote:
你只要回應一個問題:
真的撞上了,法官會判應注意未注意,還是機車活該?
這前面我就說過了...肯定是汽車的錯
但卻不是應注意未注意..汽車第一次煞車就可以減速了,汽車卻寧願按第二次喇叭
有人始終抓不到重點

crusher wrote:
真的,去掛個號吧
幫你報名國語課倒是真的

為避免有人繼續鬼檔牆
我再重申一次我個人的淺見
1.機車超車,所以把"未保持安全距離"套在汽車頭上是不合理的
2.機車煞車後,汽車的後續反應不恰當!
這是兩件不相干的事!!!!
密斯特洛 wrote:
未保持車距在這個案例真的不適用,因為是機車超車.....(恕刪)
這是#91
mayday0927 wrote:
機車超車都已經超多久...(恕刪)
這是#98
接下來就是我的#101對#98的+1,
我真的不知道這咖幹嘛撥冗引言並傳私人訊息給我,只好回復他的問題
更奇怪的是,既然看法跟我大致相同,那麼興奮的原因為何,是釣魚嗎?
一開始既沒有引他的言,也沒有打算跟他講話,幹嘛看清楚他的留言?覺得自己是新世界的神?凡人都要膜拜?聆聽他的聲音?
亂入就算了,還要一直糾纏別人沒看清楚他的留言?這是什麼症狀,可能要專業的才能說明,我沒有執照,不敢亂說.....
不過這類型的,很可能能會跟開版一樣:先亂按喇叭-->真的惹出事了,就開始說車上有妻小,要準備武器BALA....BALA....
還好,現實生活不認識這種,不過我猜這種在現實生活也不敢這樣搞
被超車後要過"幾秒"才需要保持安全距離?法律確實沒有規定,本次的事件也並沒有出現"車禍"
不過,被後車超車後,難道因為是被超車,所以一直不用保持安全距離?或者乾脆可以撞上去?<--這就是我說這是路怒症的原因
如果真的撞上了,汽車有沒有責任,也是依照個案,有法律單位認定吧,莫名其妙的就別人去找辜大師,叫人一定要找出跟自己想法相同的案件吧?
太一廂情願了,覺得自己講的話就是真理.......就算他是法官,也要接到這個案件才能說了算吧????!!!!!
然後現在D說:我沒引言,我回的話干A屁事,A在自High?
恩,如果D是以上這樣的邏輯,那我想我真的在浪費生命
但我比較願意相信是A整理完之後,D發現自己邏輯有問題,所以開始轉移焦點
A並不認為自己比較厲害,所以才會搜尋法規來佐證自己的想法
但是D不僅不懂,也懶得去Google
超車後的安全距離,責任在"超車者"身上
我想D會繼續無視這句話
另外A也一直強調:
很多人一直說安全距離的問題
他只是要告訴大家,安全距離不適用在這次事故
而有人還是想要繼續focus在安全距離
A也不打算繼續浪費生命在這一類人身上
A是誰? 好吧我承認是在說我
D又是誰? 恩~請不要對號入座
...不會踩煞車...真糟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