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走涡轮猪 wrote:
這不叫同情,也與什麼...(恕刪)
suqell wrote:
我彷彿看懂,所以是希望自己是甚麼樣的人,
用這種概念去看大概懂你的觀點,
但是我還是認為和顏悅色是要對值得的人,
今天出事了,雙方都很自愛,客客氣氣負責認錯,
這樣談事情當然沒問題,
如:我就曾經被一個老人家撞到,我開車他騎車(完全不認識),
最後處理好他還說有空去他家走走,遇到還是會特地打招呼。
(過程就不贅述)
而樓主這個案例很明顯對方就在拉高自己的損失,
並想辦法用傷害來互告,
企圖撐到常判定的7:3比責任,
再藉由拉高的損失來減少自己的支出,
面對這種人,和顏悅色也只是表面功夫,
拉高損失的手段一點也不會用的比他少。
這種人我就肯定表現笑笑並祝福他早日安心上路。
講理是看人講,理直氣和一直都是處世原則,
但氣和之下是要狠狠修理一頓還是你好我好隨便帶過,
就要看對方的態度來決定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