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依我的經驗,這種兩台轉彎車輛擦撞,通常雙方責任比率都是50%-50%,裁決所會依未保持安全距離判定兩方都有責任,除非某一台車未依照指示車道行駛..
公園路轉愛國西路這裡是雙線轉彎道,外側車道比較大,可以容納兩台車在這個車道內,樓主又是從外側起步,兩台車都在同一個車道內起步且右轉,不管誰在前或在後這樣的肇責通常是難以判斷...
而50%-50%的判決,如果要賠償的話就是互陪對方的維修損失,通常最後都是雙方自己去修自己的車子做和解..我想還好今天跟樓主撞的是郵務車,應該就是各自修一修了事...如果今天撞的是超跑或雙B一A,對方修你的車比修他的車還便宜,那就比較慘了,如果對方或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要求你支付50%的維修費..真的就損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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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因為回應得太快,講錯了一些單位資訊~
上述說的交通事故裁決...應該是交通大隊肇事責任初判分析, 作業時間約30天,拿到初判表可以先了解肇事歸屬,可交由雙方保險公司依其辦理理賠模式...如果事主不服初判結果,可申請交通事故鑑定..接下來才是裁決所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