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節哀...又是一起酒駕事件,說真的,酒駕開車上路之後,肇事使人致死,真應該判謀殺罪!!不知台灣政府何時才能正視這個問題,想出好的解決方法還有,台灣的官僚體制真是爛,有權勢的人闖禍,就有人開始在掩蓋事實這看了真是讓人心寒附帶一提,農會不是屬於公家機關,它是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性質上係屬於所謂的非政府組織
好可怕, 不用說影片, 三張照片看到一個活生生的人被這樣撞過去, 擠過去尤其是自己的親人.....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逃得了一時 逃不過一世的~至於那些官官相護, 為虎作倀的, 世道人心, 只能自求多福, 老天會有眼的....逝者已矣, 好好談賠償的事宜跟對方應負起的責任, 人真的很脆弱.....
princeguitar wrote:若非不得以 也不會P...(恕刪) R.I.P.看了讓人好生憤怒! 願事主能早日水落石出!新竹縣橫山鄉新興村新興街119號電話:03-5932006~8 傳真:03-5931867Call 爆他們! 這位 總幹事是『駕駛公務車酒駕肇事』怎麼可能跟他們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