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雷殘的機車給撞了.. = ="

可憐的老Mi+1,看到回覆再回去看後照鏡按7真的蠻好笑的
對不起,幸災樂禍...
這很明顯是機車車速過快,汽車車速頂多20左右,機車有衝到50up的感覺
如果這樣也能判過失致死的話,不知道是自己雖還是法官要檢討
各位前輩,請問重複按7是什麼意思,小弟不是很懂其中的意思~
YOUTUBE 可以分段撥放
7就在這影片的精采片段


KeyChen wrote:
各位前輩,請問重複按...(恕刪)

小小低頭族 wrote:
騎士因該是 知道 犯錯了 先裝 受傷 以免 被車主 其他目擊者 唉罵



該...
某人被"唉"罵...
果文程度不能再稍微提升一點嗎...?

yuck7312 wrote:
說到市容,真的是台灣的痛,
街道髒亂,公廁噁心,違規一堆,
佔用騎樓,非法攤販,建築物沒特色.....
有去過西方國家就知道,
台灣還差好遠,
不過近期規劃的商圈跟重劃區還不錯,
還是有進步的。

二十張路大豐路一帶算比較老舊的住宅區了,
更新不易,又近鬧區,事故發生的小巷以前還是條排水溝,
巷弄穿梭本應放慢速度,何來孕育魯莽騎士之說?

其實北部的巷道跟交通規劃算很不錯了,
除了永和和萬華以前較為頭痛常迷路,
搬到台南才知道什麼叫做規劃不佳,
老舊市區行車龜到不行,紅綠燈多又不同步,
也缺乏高架快速道路疏導車流,唉...


真是委屈您了
怎不繼續住北部或西方國家呢?
現在移民還有好禮三重送喔

linpredator wrote:
過失傷害以刑逼民應注...(恕刪)


難怪!
大家都要裝行車紀錄器自保
爛人多
恐龍級法官也多
這影片不知事主自己看過了沒?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蠢
很好笑
aaaomc wrote:
不知道是行車記錄器沒...(恕刪)

pika214 wrote:
然後報警處理完
我就連絡原廠跟保險公司處理後續
不過還好沒有傷到主體結構
基本上都是對方要買單
對方也沒有多說什麼要求
畢竟他也知道我有裝行車紀錄器


那台小mini機車沒賠嗎
經過看到小mini的後照鏡是斷的,板金還凹一個洞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阿智1517 wrote:
真不知怎雷殘的......(恕刪)


這部真的看一次笑一次,有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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