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老Mi+1,看到回覆再回去看後照鏡按7真的蠻好笑的對不起,幸災樂禍...這很明顯是機車車速過快,汽車車速頂多20左右,機車有衝到50up的感覺如果這樣也能判過失致死的話,不知道是自己雖還是法官要檢討
yuck7312 wrote:說到市容,真的是台灣的痛,街道髒亂,公廁噁心,違規一堆,佔用騎樓,非法攤販,建築物沒特色.....有去過西方國家就知道,台灣還差好遠,不過近期規劃的商圈跟重劃區還不錯,還是有進步的。二十張路大豐路一帶算比較老舊的住宅區了,更新不易,又近鬧區,事故發生的小巷以前還是條排水溝,巷弄穿梭本應放慢速度,何來孕育魯莽騎士之說?其實北部的巷道跟交通規劃算很不錯了,除了永和和萬華以前較為頭痛常迷路,搬到台南才知道什麼叫做規劃不佳,老舊市區行車龜到不行,紅綠燈多又不同步,也缺乏高架快速道路疏導車流,唉... 真是委屈您了怎不繼續住北部或西方國家呢?現在移民還有好禮三重送喔
pika214 wrote:然後報警處理完我就連絡原廠跟保險公司處理後續不過還好沒有傷到主體結構基本上都是對方要買單對方也沒有多說什麼要求畢竟他也知道我有裝行車紀錄器 那台小mini機車沒賠嗎經過看到小mini的後照鏡是斷的,板金還凹一個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