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個闖紅燈不看路的騎士,出車禍後還躺在地上裝死

從這個錄影檔看起來,樓主應該在一看到摩托車
就已經踩煞車了,而那個騎士是一轉頭回來看時
,才按了煞車,不過來不及了,已經撞上樓主的
汽車車頭了。

個人認為這個case,樓主已善盡注意及防範的責
任了。肇事的責任100%是在摩托車騎士那一方。

不過,就算是對方肇事後假洨假鼻,但是,若樓
主能夠理直氣和的來幫助對方,我想這才會是最
美好的結局。

騎摩托車在小路口偶爾故意或非故意的闖紅燈,
應該大部份的人都會有。既然遇上了事故,車撞
了,人也受到衝擊了,也沒啥會痛、不會痛的。
多一些關心,路過的人也才不會誤會。

joe.yeh wrote:
超倒楣,今天早上要去...(恕刪)


突然覺得真的有需要裝行車記錄器...
暴走涡轮猪 wrote:
前面就有人提到這主要是態度問題。我沒說樓主有錯,我說的是他的態度問題。不管對方如何你真的撞到他了,結果你卻心裡笑人家死好,白癡。我真不知道原來台灣現在的教育變成這樣了...


怪了咧,現在不就是在討論他的態度到底有沒有死好?我每一頁都翻過沒有看到原發文者有這樣的意思,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找出來嘛!一直跳針幹嘛?看到你我才懷疑教育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是非不分,無中生有硬扣別人帽子。
現在開車真的都要必備行車紀錄器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不然路上太多這種橫衝直撞的了
闖紅燈就闖紅燈.
在其他國家早就都判違規的錯了
只有在台灣守法的還會被判罰責

台北阿政 wrote:
請問114樓的大大:...(恕刪)

樓主誤會了!

根據"賽武當。戈來"所言

"該處有紅路燈以紅綠燈委主(為主)
但是該處有時候只會閃燈"

可能是該處"交通流量"差異很大,

尖峰時間會開啟紅綠燈,

否則支道要進入幹道,不知要等多久,

離峰時間才開閃光號誌。

**********************************
shiz99 wrote:
為什麼路口沒停止線?...(恕刪)


為什麼路口沒停止線?

若劃停止線,則看不到左側來車,

當要看到左側有沒有來車時,

勢必要超越停止線,那就會佔用左側來車的用路權,

萬一發生車禍時,支道車輛就要負完全責任,

當政著便宜行事,免得挨罵又被告(國賠)!

***************************************

我回文的用意,是前方路況不明且危險,

自已要小心點,當慢則慢,該停就停!!
綠燈先停再走,真是台灣人的悲哀。我朋友剛到美國時,去考駕照,也是這樣開,遇到綠燈一踩煞車主考官就請他下車,他很莫名其妙又不敢問,第二次去考又是同樣情形,她鼓起勇氣問主考官出了甚麼錯?主考官說你剛剛減速踩了煞車,他說因為通過十字路口所以才減速啊。主考官說那裡有紅綠燈,綠燈可以通行,你減速會害後面的車子出意外。

Astring wrote:
綠燈先停再走,真是台灣人的悲哀。我朋友剛到美國時,去考駕照,也是這樣開,遇到綠燈一踩煞車主考官就請他下車,他很莫名其妙又不敢問,第二次去考又是同樣情形,她鼓起勇氣問主考官出了甚麼錯?主考官說你剛剛減速踩了煞車,他說因為通過十字路口所以才減速啊。主考官說那裡有紅綠燈,綠燈可以通行,你減速會害後面的車子出意外。


中肯! 小弟遇綠燈若知道這路口常有人闖紅燈,也只會減速到該路段限速內(闖紅燈的大多是P小孩)
但不會完全停下...
請問你是在地人嗎??
你知道那個號誌是有時間性的嗎?
上下班時間才有紅綠燈
平時只有閃燈
而地上那個標誌是閃燈時使用
請問發生事故的時候是閃燈還是紅綠燈??
alaka wrote: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一百七十二條 

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
停車讓幹道車先行、視需要設於支道路口,或讓路標誌
將近之處,在雙車道路面上,依遵行方向設於右側道之
中心部位。

地上那個"讓路線",不是被塗銷了,

而是經過歲月及用路人的摧殘,漸漸的退色了,

在法律上的作用還是有的!

主要的意思,是雖然是綠燈,還是要防範那"闖紅燈的冒失鬼"

願大家都行車平安!!
台灣就是這樣,那個騎機車就是仗著大撞小要賠嗎
台灣就是情理法,美國就是法理情
像這種闖紅燈的東西,應該還要賠車主的修車費啦

joe.yeh wrote:
超倒楣,今天早上要去...(恕刪)

對妳朋友說得太好了,在新竹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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