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9 花蓮市中山路上佔位姐

loubiti wrote:
----------...(恕刪)

我不是說過了嗎?
合不合理可受公評
你卻硬要扣帽子
尊稱我太上皇
我實在承受不起

照你這樣說
你認為車位才應該是給人站的?
我只問合不合理
沒問合不合法
你認為車位是給人站的我也接受阿
為何不敢講出來?

一件事情只問有沒有違法來判斷對錯?
法律是人定的
難免有不足之處
若法律能夠完美定義對與錯
那立法院要幹甚麼?
要法官幹甚麼
我們何必在這討論?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律是約束人類行為的基本準則!!
我不知道上述2句話衝突的點在哪??

車位就是給車停的
不是給人站的
人站在停車位雖不違法但不合理
我想講的就這麼簡單
如果你認為合理就講出你認為合理的理由
別一直跳針跟我說不違法
不違法我都同意了
還要說啥??
x9002131 wrote:
我不是說過了嗎?合不...(恕刪)


她不違法,你就無權要求她照你的意思去做!!

你認為合理的事,你可以自己去做,但你無權要求別人也要照你的想法去做.

我說過了,討論違規的事,就是以法條為依據.

不是在這裡說你的自以為,或是我的自以為!!

再者

法律是據有約束力的!!

你要講道德,請問你,這位大姊是犯了道德裡的第幾條!?

在討論違規的議題上,叫人不要提法律條例,讓人覺得你不是理性的在討論這個議題.



x9002131 wrote:
我不是說過了嗎?

...(恕刪)


這位大大, 以你的標車來說, 車位有人站著就是不對. 那前陣子以肉身擋車守護車禍女的正義哥, 擋在路上也是不對囉? 因為路是給車開的給人走的, 他這樣擋著就是不對呀? 以你的標準來講, 好像任何事情都沒有彈性的空間囉?
申請新帳號?直接PO怕什?
敢PO就該叫她滾
群眾壓力~奈何不了不要臉的人
也對
只要不違法就可以做
難怪台灣插隊的人總是這麼多
你能耐我何?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
對於現在越來越糟糕的行車秩序有很悲觀的感覺
因為
只要不違規,就是可以做的

tokikawa wrote:
也對只要不違法就可以...(恕刪)

不是違不違法~而是要撿軟柿子吃....(雙方面都是)
不要臉!天下無敵!撿軟柿子的人一堆...
tokikawa wrote:
也對
只要不違法就可以做
難怪台灣插隊的人總是這麼多
你能耐我何?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
對於現在越來越糟糕的行車秩序有很悲觀的感覺
因為
只要不違規,就是可以做的


只要不違法就管不了的這種事

不觸法就可以做的心態

感覺上儼然已經是一個道德淪喪的社會了~

什麼事情都要以違法與否為基準~那道德根本約束不了這樣的人

插隊不犯法~但可不可以做~?相信你我心裡都有一把尺

這種事會有這麼激烈的反應~就是一種爭議

竟然還會有人拿擋車救人的正義哥來比較!?

那種事幾乎不會有人說他不對~

兩者一比~即知孰是孰非

硬要比

只能說更顯得贊同佔位姐沒錯的人

是怎樣的心態

都已在你我的心中~有數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我也遇過這種人~~

沒水準的人要用沒水準的方法來對付

我的習慣就是卡住他停進去的角度

下車跟他一起肩並肩站在一起

一般下車都是女生~~幾乎都沒轍

共勉之

lhc_leo wrote:
這位大大, 以你的標...(恕刪)


覺得事情要看事情緩重吧
像正義哥 那是特殊時期當然是以救人為主

而跟停車位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吧

dunk720905 wrote:
覺得事情要看事情緩重...(恕刪)


我只是以那位大大的觀點來加以形容跟延伸, 我會這樣描述也歸功於那位大大話沒有說清楚. 很容易讓人抓語病.
同意您說的看事情緩重, 因此看問題, 討論問題就要討論全部.

他說, 車位不是給人占的, 但是本案確實最後大姊的車有停進去. 大家都著重在於前半段, 卻沒把事情看完, 如果那位大姊占著車位卻"一直"不停車, 那才是有違規的以及道德瑕疵之處.

有人形容不要臉(不觸法就可以做的心態)感覺很道德淪喪, 小弟認為形容過於偏激. 每個人都有過貪個方便的時候
市場買菜厚臉皮跟老闆多凹一點東西
買車列了一堆加購配備卻只想貼一點點而已(01很多例子)
利用公司資源(上網.FB.列印傳真私人文件)
如果這樣很道德淪喪, 我只能說這每個國家都有, 小至個人大至團體, 如果你見識越來越廣的話. 你會發現, 不過就是每個人身存之道不一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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