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門口被別人停走時(原PO已封檔,已做總結在1F)


jaceda wrote:
即使很不爽,錢八成賠...(恕刪)


哈之前小時候有一次跟老爸逛夜市
然後一台白目的車就停在我家車子前面
問題那台車是違規停 停在沒有格子 又是擋住出觸的地方
我爸去下車看他的車 這麼剛好得對方沒拉手剎車
我爸那時開的是十幾年的老喜美
就硬生生地慢補油門把她推出去了...
bmw_m3 wrote:
重點不是在喜歡擋人門口的少數車主,而是所謂移動偵測,問題在於,車子熄火狀態,
電力不會消耗殆盡嗎?
...(恕刪)


有的會有電壓監控,電壓降到設定值以下就會停止錄影.

janssen_su wrote:
這故事告訴我們.不要...(恕刪)

這個好~
基本上行為不對,不認同砸車!
但被砸的也活該....
停人家車庫口的真的很白目,
不留電話擺明停霸王車!
很多人都自以為家門外的那塊地也是他的
常常就拿了花盆 柵欄 護欄 腳踏車 告示牌...等等障礙物佔位
別人停就叫警察
後果就是警察反而請他把障礙物清走....
雖然路邊沒劃紅線或黃線就可以停車是沒錯啦
但是也看一下會不會阻礙人家進出
舉個本身的例子
我住的大樓門前出入口常被亂停車
找里長,找交通處的來劃線
竟然跟我說需要整條街的居民協調同意才能劃線
最後只好自行打電話給管區的來處理
所以啦
再怎麼不爽 砸車或是打人都要付出代價的
門口沒紅線 你當然可以停
但是停到別人都出不去 會不會太over?
當然刮車是毀損罪.....這一點也請小心
轉貼一下另一篇 給正義魔人們參考一下
停車不要太扯 真的....

某駕駛人貪圖方便,把車併排停在家門前巷道,但卻因為擋住鄰居進出,遭致鄰居不滿,一直到報了警,警員到了現場,這位駕駛人才將車子移開,但是,妨害鄰居出入不便已造成事實。因為男子這種停車方式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引起鄰居群起不滿,決定對該男子提起告訴,法院認為,該男子違規停車妨害他人通行,已構成妨害他人自由(強制罪),判處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

這位被判處妨害自由的駕駛人,自認為有急事,且自家鄰區白天都去上班了,所以他認為巷子裡較無車輛進出,因臨時找不到車位,便把車併排停在住處樓下巷道,擋住準備開車外出的鄰居,沒想到竟然構成犯罪。

鄰居指稱,他們透過按門鈴、打手機通知駕駛人移車,但等了二十分鐘都沒有移車,直到打電話請警員到場處理,男子才下樓移車。短短不到半小時,鄰居洽巧開車回來,又被男子的併排停車擋道,雖聽知他來移車,結果又等了十分鐘沒動靜,只好再報案求助。

其實,這類案件很少鬧上法院。因為雙方原本就彼此心生不滿,上了法院又不願和解,法院只好依法判決。承審法官也認為,「違規停車雖未完全壓制他人自由,但法條規定只要妨他人通行權利就構成強制罪」,被告男子兩度違規停車,妨害他人出入自由,確證確鑿,故合併判處拘役二十天。

〔實務上有關違規停車可能觸犯的刑責〕
(1)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車禍,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人死亡更可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以下徒刑。
(2)因違規停車妨害救災逃生,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
(3)違規停車妨礙他人通行,觸犯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照您這麼說 我想 沒有一個路地適合

因為都有可能 擋到 單架 救護車 消防車

呵呵...

都在比可能的前提下 我看 到處都是紅線 可能會比較好了
看了這樓才發現,是非不明的人還真多啊...

josew wrote:
你還不懂???門口就...(恕刪)


請注意喔 他停的 不是在道路上 而是在白線內 這基本上不算道路

且兩縣道寬並沒有禁行機車

所以停的地點是對的 照你這樣說 那有停車格的都是妨礙到機車路權了




其實可以委託轄區派出所代為連絡車主,臨停不留連絡方式是很白目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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