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eda wrote:即使很不爽,錢八成賠...(恕刪) 哈之前小時候有一次跟老爸逛夜市然後一台白目的車就停在我家車子前面問題那台車是違規停 停在沒有格子 又是擋住出觸的地方我爸去下車看他的車 這麼剛好得對方沒拉手剎車我爸那時開的是十幾年的老喜美就硬生生地慢補油門把她推出去了...
雖然路邊沒劃紅線或黃線就可以停車是沒錯啦但是也看一下會不會阻礙人家進出舉個本身的例子我住的大樓門前出入口常被亂停車找里長,找交通處的來劃線竟然跟我說需要整條街的居民協調同意才能劃線最後只好自行打電話給管區的來處理所以啦再怎麼不爽 砸車或是打人都要付出代價的
門口沒紅線 你當然可以停但是停到別人都出不去 會不會太over?當然刮車是毀損罪.....這一點也請小心轉貼一下另一篇 給正義魔人們參考一下停車不要太扯 真的....某駕駛人貪圖方便,把車併排停在家門前巷道,但卻因為擋住鄰居進出,遭致鄰居不滿,一直到報了警,警員到了現場,這位駕駛人才將車子移開,但是,妨害鄰居出入不便已造成事實。因為男子這種停車方式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引起鄰居群起不滿,決定對該男子提起告訴,法院認為,該男子違規停車妨害他人通行,已構成妨害他人自由(強制罪),判處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這位被判處妨害自由的駕駛人,自認為有急事,且自家鄰區白天都去上班了,所以他認為巷子裡較無車輛進出,因臨時找不到車位,便把車併排停在住處樓下巷道,擋住準備開車外出的鄰居,沒想到竟然構成犯罪。鄰居指稱,他們透過按門鈴、打手機通知駕駛人移車,但等了二十分鐘都沒有移車,直到打電話請警員到場處理,男子才下樓移車。短短不到半小時,鄰居洽巧開車回來,又被男子的併排停車擋道,雖聽知他來移車,結果又等了十分鐘沒動靜,只好再報案求助。其實,這類案件很少鬧上法院。因為雙方原本就彼此心生不滿,上了法院又不願和解,法院只好依法判決。承審法官也認為,「違規停車雖未完全壓制他人自由,但法條規定只要妨他人通行權利就構成強制罪」,被告男子兩度違規停車,妨害他人出入自由,確證確鑿,故合併判處拘役二十天。〔實務上有關違規停車可能觸犯的刑責〕(1)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車禍,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人死亡更可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以下徒刑。(2)因違規停車妨害救災逃生,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3)違規停車妨礙他人通行,觸犯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josew wrote:你還不懂???門口就...(恕刪) 請注意喔 他停的 不是在道路上 而是在白線內 這基本上不算道路且兩縣道寬並沒有禁行機車所以停的地點是對的 照你這樣說 那有停車格的都是妨礙到機車路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