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在潭子大愛路的施工路段,舉發人和我同在內車道.....
我想說的是此為施工路段,地上滿是坑洞,且外側車道後方也沒來車,警方給我四張行車紀錄器的截圖,
罰金900元,我不懂在這樣的路段有幾個人閃坑會一直打方向燈???這樣警方也受理???
sober903 wrote:
本人三天前也收到一張...(恕刪)
mandy yen wrote:
正義感的鍵盤魔人很恐怖的,通常都是有臉說別人,沒臉說自己。
前幾天在麵攤吃麵,老闆娘跟客人在討論汽車都停放在公車停等區導致公車無法靠站停,那位充滿正義感的客人,第一句馬上說檢舉,還說檢舉警察一定會來處理,看到這麼有正義感的正義哥心中不免崇拜,我與他剛好吃完離開,眼光不免釘住正義哥的背影,蛤....................他的機車就停在公車停等區,怕傷了他的心靈跟避免衝突,也沒對他拍照,只好含這淚光目送他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