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覺得開車的人沒什麼問題, 行車記錄器的位置在中央, 以那樣的角度看並不會太偏, 除了有時像是要靠邊讓人下車了, 又繼續往前開, 有點不專心. 該機車可能就在找該種假車禍的機會, 就看上這位車主, 結果機車在旁邊時又變得小心開, 沒有機會, 就不爽了.汽車車主有機會快報警吧, 並不是每台車都有行車記錄器, 也許一點小善心能救另一個冤大頭...
dudance wrote:老實說我覺得開車的人沒什麼問題, 行車記錄器的位置在中央, 以那樣的角度看並不會太偏, 除了有時像是要靠邊讓人下車了, 又繼續往前開, 有點不專心. 該機車可能就在找該種假車禍的機會, 就看上這位車主, 結果機車在旁邊時又變得小心開, 沒有機會, 就不爽了.汽車車主有機會快報警吧, 並不是每台車都有行車記錄器, 也許一點小善心能救另一個冤大頭... 反串文?
zxrt2070 wrote:好啦~~~那我以後在...(恕刪) 抱歉或許我用詞太過了點,讓你有不好的感覺,在此道個歉,這個論壇本來就是大家抒發意見的管道之一,不鼓勵將暴力在某些情況下視為理所當然的解決之道,將心比心不然難保自己不會因疏失就被人猛打一頓,祥和的社會不是大家期待的嗎?雖然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只要大家平心靜氣交交朋友敗敗家才是01存在的價值。
es4241 wrote:奇怪,有些網友似乎連...(恕刪) 你跟其他人邏輯都有問題~毀損罪是已發生事實~罪證明顯~絕對成立!女騎士可能會摔車? 可能會受傷? 可能會沒命?一切都是憑空想像~都是網友自己在幻想七七四十九種的可能性!法律沒在判決幻想出來的可能性好嗎!事實 VS 幻想你們繼續幻想吧~ 畢竟幻想~想像空間才大阿!
es4241 wrote:奇怪,有些網友似乎連事情輕重緩急的判斷能力都喪失了.踹車最多不過是毀損罪,人腳踹的車傷,三千元就修回來了.開車少根筋,路線左飄右搖又急煞,搞不好一個擦撞就出人命,再多錢也換不回,熟輕熟重?如果我是樓主,我會把別人踹車的事情,當成老婆機會教育,開車就機靈一點,多注意周遭環境,多幫別人設想一下,不要拖到真的發生嚴重事故,再來一家人緊張地籌錢,跑醫院,跑法院. 非常同意孰輕孰重??我在第五頁,就提醒樓主,好好重新教導檢討太太開車的方式別害人害己,對方無辜受害你的家庭幸福也會破碎
這句講得真是太好了.........不知道多少人是因為別人無心的駕駛而毀了自己一生我覺得這是個契機,樓主要好好把握,灌輸阿娜達一些在駕駛上能保護他人安全的常識omio wrote:因為『汽車』本身就是可以『輕易致人於死』的一個機器輕踩踏版,輕鬆轉轉方向盤,就可以馬上毀掉很多人努力很久的幸福....而且無可挽回
omio wrote:反串文?...(恕刪) 哇塞, 這有哪裡像是反串了? 正常開車就差不多這樣啊不是汽車還玩擋車, 這是報仇的行為? 是想讓人撞了後他受傷? 還是想自己被撞傷?仇恨在哪裡? 除了最後的踹車是報仇心態, 其它從頭到尾跟本就算不上有報仇心態...why? 自己用大腦想...
omio wrote:對於您提的 希望大家...(恕刪) 所以只要遇到開車的人讓你有可能傷亡的感覺(例如切你車道或未打方向燈轉彎之類的);就該暴力的對付那個駕駛!還是叫他永遠不要再開車?你本身有開車嗎?有不小心妨礙到其他用路人嗎?或許有你也不自知,因為沒被攔下來暴力相向過!這社會是有法律的,先不講公平與否,至少有規矩可循。抱歉與你的意見相左,如有冒犯請見諒。
說實話~踹車姐1.mp4雙方都有錯啦你超車擠到對方了他也不該踢你的車影片裡35秒開始 超車就有問題了車子還未全部超過機車你就切回原車道機車整個被擠到路邊的停車格去(如果路邊有臨停的 豈不被你害死)開車多注意吧這次踢車子,下次也許就拿球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