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2001 wrote:想到一個問題有不少地方都規定禁止拍照.錄影如~醫院.軍事機關.研究單位....那這些禁止拍照.錄影的地方如何應對越來越多的行車記錄器? 醫院是室內禁止攝影的,但是,醫院可不能禁止你站在公共道路上拍它的建築物外觀(如果醫院白目的保全跑出來禁止,那我就告對方妨害自由、強制罪)軍事機關也是內部禁止攝影但你站在公共道路上拍它大門口衛兵他不能禁止的這位小朋友,你跟開欄者一樣需要教育你不知隱私的定義是何物。簡單說在私人土地建築內部都是隱私的範圍但若是公共道路、公園、公開的公共場所(例如市政府),人人用眼睛就看得到的地方,那沒有隱私可言的
如果這玩意真的這麼好, 所有的車廠早就裝上了, 幹嘛要給外面的厰商在那外掛, 現在的行車紀錄器利潤還是很高所以很多廠家會一直推出來新產品, 台灣也因為對於隱私的見解不同, 所以放任大家一起裝, 其實裝那沒什麼不好, 發生車禍大家都有判定的公正證據. 問題是, 我不喜歡被因為其他人的違規以及其他原因一起入鏡. 誰知道裝了那玩意是不是有人拿來跟蹤或是做不當的使用. 贊成大家裝, 但是可以立法像是日本那樣嗎? 事故前5秒以及後15秒就好了啊? 有需要時按下去拍15秒就可以了. 我們現在看到的,大都是片斷的, 有時候看新聞, 我想很多事都是當事人兩邊的問題吧!
沒辦法阿如果每個人都自愛守法的話那根本不需要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等東西就是有人喜歡犯賤才需要監視跟紀錄有些人連孔子都講不通他這時只好依靠證據啦沒人闖紅燈沒人違規停車沒人酒後駕車沒人超速那還需要行車紀錄器嗎?但這在台灣有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