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恐怖的踹車姐,不知道是否因為是要造假車禍失敗而惱羞成怒,回頭三次踹車(12/12更新 已報案)

下次開車超車的距離拉大點,
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你開車關窗戶吹冷氣聽音樂,
她騎車安全帽穿雨衣加吹風,
能讓點就多讓點...

小弟我開車也騎車,
開車時就開窗戶乖乖開,
騎車時就安全帽亂亂鑽。

下雨天本來就汽車多,
所以也很痛恨雨天開車亂逼機車的人,
天雨路滑、一個閃失就是肉包鐵,
就算你沒碰撞,你的逼車難道不是原因之一...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如果沒記錯的話………
過失傷害六個月以內,毀損兩年以內
通常還會打個五折來判

這案子大家要怎麼審?
哈哈哈哈
如果真如你所說的
這樣路上就不可能沒人打方向燈,亂插隊,亂開遠燈,逼車,跨雙白雙黃線,走轉彎車道直行了
大家會知道如果這樣做可能會被打!!

但現實不可能這樣
也就是不可能因為每一次對方有錯就追著打

如果有法律能檢舉這位汽車駕駛,我會選擇檢舉而不是踹車
但是老實說,我覺得他沒跨越車道,法律罰不到他
但可見視線中未留空間給其他駕駛,突然靠右又減速,讓他人摸不清楚動向,行為也很可議

法律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在那之前還有很多可以做的
人就是因為自持力太差才會訂法
法律不可能規範到滴水不漏
要求自己比法律更高尚才是終極目標

anderson0221 wrote:
所以只要遇到開車的人讓你有可能傷亡的感覺(例如切你車道或未打方向燈轉彎之類的);就該暴力的對付那個駕駛!還是叫他永遠不要再開車?
你本身有開車嗎?有不小心妨礙到其他用路人嗎?或許有你也不自知,因為沒被攔下來暴力相向過!這社會是有法律的,先不講公平與否,至少有規矩可循。
抱歉與你的意見相左,如有冒犯請見諒。
seou wrote:
說實話~
踹車姐1.mp4

雙方都有錯啦
你超車擠到對方了
他也不該踢你的車


影片裡35秒開始 超車就有問題了
車子還未全部超過機車你就切回原車道

機車整個被擠到路邊的停車格去(如果路邊有臨停的 豈不被你害死)

開車多注意吧

這次踢車子,下次也許就拿球棒了


不是我要幫車主說話, 而是機車真的有問題
那段有點開車經驗的都會以為超過了啦...

因為原本機車那麼慢, 怎麼可能汽車加速了一大段機車只落後一點點? 又不是遇到鬼...
若不是機車也加速跟在死角之外, 那就是靈異事件了...

車主被盯上了啦, 100%
我是一個機車族!!以前也開過五年左右的汽車!!!

我不太懂為什麼30多秒的狀況叫作逼車或太快回原車道!!!
當你一台機車在騎車的時候正視眼前的狀況是很正常的!!
一台汽車要超你車~~當他超過你面前
你看到前面有車自然就要依前面狀況來判斷當下是否可以繼續加速或是需要剎車呀!!!
不是說他超過你!!你當作沒看到就不剎車!!~~或稱作來不及反應因為車速也沒有很快呀!!!

若是汽車這種狀況叫逼車??那馬路上遇到很多的機車~~不是都有逼車的意圖??
市民大道騎一遍一堆車在逼車??

不太懂!!!!

chuangwilliam wrote:
先說明,回頭看的行車...(恕刪)


竟然還有人幫踹車姊講話,
踹車姊騎車那副模樣很明顯就是危險的不得了,
速度慢又不靠邊,看就覺得很不穩
要是遇到我早就先給她喇叭侍候一下,
不過踹車姊"目色"還不錯,
還會先看開車的是不是好欺負的人,
看到是開車的是個女人,才開始踹車,
倒不是太白目

只能說踹車姊沒遇過壞人啦
nathan0923 wrote:
我是一個機車族!!以前也開過五年左右的汽車!!!

我不太懂為什麼30多秒的狀況叫作逼車或太快回原車道!!!
當你一台機車在騎車的時候正視眼前的狀況是很正常的!!
一台汽車要超你車~~當他超過你面前
你看到前面有車自然就要依前面狀況來判斷當下是否可以繼續加速或是需要剎車呀!!!
不是說他超過你!!你當作沒看到就不剎車!!~~或稱作來不及反應因為車速也沒有很快呀!!!

若是汽車這種狀況叫逼車??那馬路上遇到很多的機車~~不是都有逼車的意圖??
市民大道騎一遍一堆車在逼車??

不太懂!!!!


1. 汽車沒有完全超越前車,就回原車道 (機車還在他的後門行李箱旁邊)

2. 車道可勉強容許汽車和機車並行,但汽車卻開在車道的最右方,把原本車道上的機車,完全逼出車道
騎到停車格上去了


這樣有沒有多理解一點?

正常人超車,不會不留一點空間,讓你機車需要往旁邊想辦法閃躲
甚至還要賭運氣看看停車格今天有沒有停車

1.這篇文標題下的讓我感到有上來取暖博取認同感的感覺
(自說自話...)

2.開的實在很飄,而且太靠邊了吧,該不會本來是開計程車的吧,職業病犯了
開車的人也許沒違規,卻讓其他用路人有危險的感覺,開車自爽就好?話說這種人路上一堆...

3.騎車的人EQ有低到...
依目前的證據來看,真的該報警了。

小弟我騎機車通勤18年了,如果自己行車速度很慢,當後方完成超車的同時,我會同時再減一點點速度與前方保持更多安全距離。而前方超車完後又遇狀況必須減速,我也不會有追撞的危險。

就算路上有一些不愉快,又不是很誇張的行車糾紛,就要用石器時代的邏輯來解決...
那女騎士是移動炸藥....誠心的建議報警。
遇到這個
報警 報警 報警
報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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