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圓滿解決~感謝各位版有積極討論法規~


bellce wrote:
剛剛開車去買個雞排而...(恕刪)


女騎士應該也不知道直行車的路權最大

不然應該就會跟你沒完沒了~

得了便宜就不要賣乖了

mipec1987 wrote:
你在鄉下說這些有用當你去都市時,車子會多到你不敢想像等到沒車?甚麼鬼話....車都出去大半了還要切到對面車道去閃?是沒有考駕照是嘛?是誰說可以越過到對面車道閃車的
...(恕刪)


車多是不會繞路? 三段式左轉有聽過嗎?
就是樓主錯阿.....
毫無懸念....

人家機車沒被你撞倒就不錯啦...
自己修一修吧

三星銀河系 wrote:
車多是不會繞路? 三...(恕刪)


蛙,我希望你會繞路
不然你說這話我實在不知道我能不能信任你
口氣不用這麼嗆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沒禮讓直行車~是你的錯
運氣好對方沒受傷

若無法私下解決去申請肇事鑑定吧,到時候鬧上去只會看此鑑定(除非有人掛點)

在場的委員不會聽你講述的理由,只會看現場證據在依違反的交通規則大小來分刑責

==========================================

個人不負責任猜測(以我交通事故上法庭的經驗來說)結果應該是

樓主:未讓直行車,未注意前方狀況
機車:逆向行駛,未注意前方狀況

造事責任:未讓直行車>逆向行駛>>未注意前方狀況

路權在機車那一方,所以責任歸屬應該是樓主6,機車4

===========================================

小弟之前狀況對方也是牽扯一堆,說得好像很有道理,但一路從交通大隊,調解委員,到法院都沒人聽他在講這些理由(哀這些人見多了每天要處理幾十件),到最後因為路權在我身上所以我可獲得我要求的六成賠償


誠心建議快找汽車保險公司出來,那批人受過專業訓練很厲害的...三兩句就可以把對方唬得死死的,然後簽和解解決^^
最慘的是我出門前泡的泡麵,後來都爛掉了........



比車被撞還慘~~~ 原來沒吃到泡麵就是慘^^

sean2011 wrote:
就是樓主錯阿.......(恕刪)


樓主錯

轉彎應該要等沒車才可以轉,
人家機車還在直行,
樓主硬轉,
當然是樓主錯

三星銀河系 wrote:
車多是不會繞路? 三段式左轉有聽過嗎?



假設..有禮讓車停下來..讓你左轉..
請問你走或不走?

如果..走是對的..
這時..在禮讓車後的機車..明知前車已停車禮讓(難不成機車會認為禮讓車是無故停車?)
硬超車闖出來..與你的左轉車接觸..
會認為機車是對的?

如果..走是錯的..
那麼代表..有人禮讓..
因為隨時會有不禮讓的要超車的..
即使那個車未到..或是根本沒那個車..
也是不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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