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6 五權西路口 車禍直擊

照交通規則來看是汽車有錯無誤,但是實際的路上,路上車子永遠那麼多,要毫無爭議地切進車道只有等後方來的汽機車被後面的號誌擋下都沒車時才沒問題吧。這種狀況其實汽車從加油站出來時也常會遇到,影片中那台車切進車道的速度不快感覺不突然且整個車身都已經在車道上了,車頭那邊的空隙怎看都不夠鑽過去耶。我自己也有騎車,遇到這種情況也不少,通常煞車減速一下,幾秒鐘時間不就海闊天空避免這種事發生,很多的交通糾紛真的都是出在汽機車已經夠多了大家又互不相讓。
汽車固然有錯在先,但後方來車明明還有距離可以煞車減速避免肇事,

卻硬要擠成一團繼續衝?就算白車得賠又何必自己討皮肉痛呢?

ama1314 wrote:
明明是C-CLASS 還在喜美9代


要不要重看一下影片 4分09秒記得要按暫停
個人覺得開車的人 問題大
早不切 晚不切 要切出去還不快點 托托拉拉的
希望騎車的人沒事
在台灣好像打方向燈的最大.
完全不懂禮讓直行車,
出了事,
還會冒出一句"我有打方向燈",
就以為他最大,
真是社會敗類!

這很簡單,交警過來,看一下彼此車輛位置就知道啦, 雙方都有錯, 要個負責任。
腦補得很嚴重啊....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
執照三個月。

不為轉彎,但是很符合第十項: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osim6131 wrote:
同方向行駛 何來轉彎車?
變換車道角度過大 是否為轉彎?
轉彎車不是十字路口左右轉 才叫轉彎?
路邊停車格停車 若做切出的動作 車頭打斜 也會擠壓到正常車道 是否為轉彎?

正常 合理的模式
1.小白停在原地 等"完全沒車"再切出 ....... 可能是凌晨了
2.小白報警 等併排車淨空後 就有車道跑出 不用切出也不會害到人?

有更好的切出時機嗎? 請指教
雙方都有....錯

相信那條路的路口才剛變綠燈,所以有很多車都會衝比較快

至於那c9則是幹嘛不等那路口變紅燈,車流量變小再切到車道呢

這種白目的汽車真的很討厭
昨天經過一個巷子
一台白目的汽車直接衝出來
我車速不快所以就煞車停住了
結果他看到我又不動了
可是他的車頭已經在車道上
他一直不動 我只能往內側切 內側也有車在開啊
我只好慢慢一點一點往左嚕然後繞過去了
天啊 不會開車不要出門害人呀
而且前面本來是綠燈
被他這麼一擋 又多等了一個80秒的紅燈
難道都沒人覺得機車有問題嗎?
一堆機車橫衝直撞,行駛於快車道上,前方有障礙物就直接竄到內車道切過去,這樣騎車,假設切到內車道背後面行駛於內車道的轎車撞到,那又是誰的責任?

快車道是否轎車有較大的路權?(姑且不論此件事故叫車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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