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ohugo wrote:
取暖文???路權本在...(恕刪)
那你下次開車記得要小心
因為直行車是對德
你發現在一百公尺遠的機車,你認為可以過了,結果對方以時速100衝過來,結果撞到了
請問你的問題還他的問題?
為什麼我這麼罵爛法律,因為沒有正常規範,甚麼叫做應注意未注意
綠燈直行車,闖紅燈撞到你,看似百分百闖紅燈錯誤
卻要因為因注意未注意而要多陪一筆,請問這是甚麼鳥法律
xlxaxdu7 wrote:
樓主可以申請肇事責任...(恕刪)
bellce wrote:
剛剛開車去買個雞排而...(恕刪)

xlxaxdu7 wrote:
樓主可以申請肇事責任...(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