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ln wrote:
換個方式想...
若是遇到警方的測速器有問題....收到罰單的時候..
就可以用GPS的測速自清...
(恕刪)
1. 收到罰單是1個月以後了, 檔案應早就被覆蓋沒有了
2. 在警方經認證的測速器及車主自己的GPS測速器間, 法官會採信的還是警方經認證的測速器
3. 文中的漏秒說不超過3秒即可, 小弟是非常不認同的, 出事往往在那1秒鐘, 而且
1秒鐘紅綠燈就有變化了
所以我認為是不該有任何的漏秒的,不漏秒比車牌清不清楚還重要
GPS的功能反而在台灣不實用
ruby6436 wrote:
1. 收到罰單是1個月以後了, 檔案應早就被覆蓋沒有了
2. 在警方經認證的測速器及車主自己的測速器間, 法官會採信的還是警方經認證的測速器
3. 文中的漏秒說不超過3秒即可, 小弟是非常不認同的, 出事往往在那1秒鐘, 而且
1秒鐘紅綠燈就有變化了
所以我認為是不該有任何的漏秒的,不漏秒比車牌清不清楚還重要
GPS的功能反而在台灣不實用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