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
如果從你出門一路拍到目的地, 且都對準你的車輛!
或許這樣就可以告他!
...(恕刪)
請問告那一條 ?
除非鏡頭照著車內,還用特寫(似乎探人隱私的拍法)
否則要用那一條告對方呢 ?
法律有規定,不能跟著一路前車開嗎?在沒有任何挑釁動作(如沿路貼屁股,或其他違規開車下)
如果 A 君跟著 B 君 , 從台北家門口,一路尾隨到高雄 HOTEL 門口 ,
一路開行車記錄器 , 請問犯那一條法律 ?
記錄器不能一路拍嗎 ? (我是指正常拍法,非特寫拍法)
以觀感來說 , B 君可能嚴重不爽被跟 ,
但是以法來說 , 請問 A 君犯了那一條法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