錶人 wrote:
我自己車子有裝型車記錄器多年,我看過的違規非常多,但我一次都沒檢舉,因為都是無關痛癢的小違規,即便是大違規我相信老天自然會給他一個痛快
我裝行車記錄器只是為了還原現場,如果真的有獎金,老實說我也不排除會檢舉,因為錢難賺,小孩子難養,誰不想要加減賺個外快?
但是這是行車記錄器的初衷嗎?
我是認為這個到最後會變成玩心理戰,比方說一台汽車給你在市區慢慢開,此路段只有2線,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忍不住從路肩超車,這時候大家就有得玩了。
積小違規成大違規,一旦老天給他一個痛快的時候,難保不會有你、我的親朋陪葬。
什麼是行車記錄器的初衷?
人如果被撞死了,保全證據可以換(喚)回寶貴的生命嗎。
所以,行車記錄器可以保障行車安全,保障分積極與消極兩方面:
積極方面:主動檢舉行車違規,讓違規車主以後關注交通規則,預防事故的發生。
消極方面:與違規車輛發生事故後,可還原事發經過(保全証據),但或許守規的一車幾口人都被撞死了。



CWC20030205 wrote:
不贊成
會有很多亂象
山路全部都是黃線,不知道會有多少人故意開車去山路龜爬,架設前後行車紀錄器去海撈
以後路上全部都是龜車,久而久之,沒人敢超車,表面上是0違規,很好啊,但想想這是真的好嗎?
北宜公路要開5小時,蘇花公路要開4小時,一大堆陷阱龜車,沒人敢超車,浪費時間和汽油,國力就這樣消耗掉
還有就是上面講的,雙黃線的雙線道以上,只要一台龜車開在內側道,就全部都不能超過它
因為左側超是逆向,右側超是違規
另外提一下,社會規範不是0和1這麼簡單
交通規則並不是說,所有人完全遵守就天下太平,不遵守就是王八蛋 ,如果這麼單純治理國家就簡單了
比如,某路段路面寬敞,可以路邊停車,但是每逢上下班忙碌時間交通比較繁忙,路邊就不應該停車
所以此路段劃黃線或紅線
但事實非交通繁忙時段,評估是允許停車的,但是紅黃線總不能一天塗銷2次吧,塗上去就固定了,所以只好圖黃紅線,而由警察來做執法判斷,離峰時段就不去取締了
這樣的好處是,離峰時間能兼顧民眾停車,尖峰時間又能兼顧交通順暢
三貼騎機車警察會抓,可是一個媽媽載著二個幼兒騎機車,不要騎太遠,警察通常會通融
三貼比較危險,媽媽們不是笨蛋,都知道,但是哪個媽媽神經病有能力給小孩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卻不用
當然是也要顧及生活,媽媽們很辛苦,替社會培養棟樑,警察知道,大多能體恤,但殺得眼紅想賺檢舉獎金的一般民眾,就不是這樣了
雖然沒有這樣個明文規定,但是這就是維持社會平衡發展的不成文機制
也許很多人認為可以掛著冠冕堂皇的名義去弄它,除之而後快,但這絕非是有智慧的作法
你提到的是少數法規訂得不合適的部分
這些違規不宜開放檢舉 大家似乎也有共識
大多數的違規 開放獎金還是好的(闖紅燈 超速 未保持安全距離 未讓車 佔用機車道...)
有問題的法規早該檢討了
應避免現在用"不抓"取代"修法"的詭異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