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圓滿解決~感謝各位版有積極討論法規~

一般交警碰到這種情況~~都是拉著轉彎車主過去講話~~
就說你是轉彎車~~你有錯~~直行車呢 就算是"葉"少爺在市區開200多KM/h撞到 也是對的...

頂多直行車看有無肇事及違規而已~~但轉彎車就是要賠直行車~~~

(以上是交警版本)

但~~~~~~這實在是 @#%$^#$@@^@#$^ 不合理, 路權哪有這樣判的,難怪台灣路上大家都橫衝直撞的,
因為沒有公道~~如果說是因為直行車超速+沒注意路況撞上轉彎摩托車~~人受傷了還要賠汽車喔~~

這樣不就是鼓勵大家在馬路上只要是直行車就是老大嗎??!!!

P.S. 本身碰過類似案件~所以知道切身之痛, 最好笑的是,我是停在那準備轉彎被撞,也是我的錯...

LuckyMin wrote:
.你說得是以汽車駕駛角度來看,如果是我以機車駕駛的角度來看,前方汽車要"右轉"(目前無影片可證明該"右轉"汽車是否有給予後方機車足夠時間緩衝,如果沒有,那是汽車駕駛的錯,但跟本案基本上不會有連結)而我躲開卻又遇到強行要轉彎的汽車,請問,到底是機車可憐還是汽車可憐?..(恕刪)


不對啊…機車前方的車不論是因為右轉減速或是讓車停下來,後方機車唯一正常的動作只有減速停下,不該撞上前車,不論是左右閃發生擦撞或是末保持距離撞上,都是機車的問題吧
dennis10 wrote:
事故的判斷為肇事當下和肇事前近因
當下肇事時你已違規就是違規
不管你在左彎右彎閃車
那是你跟其他違規車輛的事情
所以機車講一堆理由都沒用...
違規上就是輸了

再來 就算有前車停下來了
重點是機車也可以不超車停下來,這才是守法
誰規定一定要逆向超車的?
如果今天機車守法,而不是跨中線超車,事故根本不會發生
機車明顯逆向違規駕駛為肇事主因
還有一堆網友跳出來護航
真是太有趣了....


你確定?
你要不要拿這你這段話去學校問一下刑法教授?

我敢說你一定會被叫去聽他講幾個小時的課!
觀念完全錯誤!
而且傳統的因果理論現在已經幾乎沒人在用了!

刑法跟行政罰本來就是分開的~機車跨越雙黃線 他自然會被開單
你汽車轉彎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汽車也有部分的錯誤...
兩者本來就是各有錯誤...要說開車的因為機車違規就能無視於注意義務
那本來就是說不通的!

如果照你說 機車守法事故就不會發生...

那好~今天陳進興老爸如果不要生出陳進興 那麼白曉燕也不會死
那陳進興的老爸有罪?
又陳進興用槍打死某個人~如果陳進興沒有那把槍 那個人也不會因為被槍殺而死
所以製造那把槍的人也有罪?

rick8221 wrote:
最好笑的是,我是停在那準備轉彎被撞,也是我的錯......(恕刪)

如果..今天樓主假如看到了..也停下來了..
假如..機車還撞下去..是不是也是樓主的錯?

LuckyMin wrote:
如果只依你的case來看,不一定有效,我自己也發生過對方幾乎100%錯的事件(我在距離路口30公尺以上且未畫紅線及黃線處的路邊準備進入行駛車道,確定後方路口是紅燈且已紅燈至少五秒以上、後方車輛都已停止在路口,而我打方向燈"慢慢"以時速不到二十公里的速度的行駛轉進汽車道,此時一台機車未依規定左轉待轉而斜向切過來撞擊我的左前方葉子板,此時我的車已進入內側車道且車身已成直行狀態,造成我的汽車左葉子板、輪圈及前方玻璃損壞,對方受傷"裝死",對方違規未依規定左轉、未戴安全帽、沒有駕照、吸毒,進了醫院裝昏裝死,而我當時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更慘的是每次都會看到發生的"監視器剛好壞掉"的戲碼也發生,剛發生車禍時週遭作生意的商人都罵那個小屁孩,警察到場後量測及聽到目擊者說法時也都直說這小孩騎車真可怕,可是事後我回頭找證人沒人敢出來指證,最後...我輸了!因為對方一直說他是直行想躲我才騎到左邊去,他只是"闖紅燈"!)!...(恕刪)


大哥
雖然很同情您的遭遇
但是
老實說
你的CASE在現在也很難贏

1.沒證據(無行車紀錄器、無監視器、無證人)
2.違規事項(您要舉證對方無照、吸毒影響駕駛等等,這部分要靠個人努力了,不用期待警察官和檢方)
最後才會參考路權

如果2你沒有努力,那輸並不意外
因為各說各話 兩邊的說法都對自己有利
法官要怎麼判??

所以才說現在真的是必裝行車紀錄器
樓主的狀況
已經有行車紀錄器錄到對方違規的事實了
至少已經有證據可以說話了
法官會有心證的....
桃枝夭夭 wrote:
你確定?你要不要拿這...(恕刪)


我才剛離開法院
至少講的話可信度一定比你高

你要是有疑慮
自己去請教法官
或是多去看些案例
看看是怎麼判的

沒有人說要依因果關係
也沒有人說汽車就沒有錯
但你說完全沒有因果關係才是鬼扯
參照各方證據本來就是心證的過程
你再怎麼強辯
也無法規避機車違規的事實....
這些都會列入主要肇因的考量

ganman wrote:
如果..今天樓主假如...(恕刪)

如果樓主從都到尾都停在那邊等...
機車還給他A下去...那機車騎士應該會被測酒測

樓主完全看好戲等賠償就是!

就算機車騎士飛出去受傷或死亡也不干樓主的事~只是要記得馬上幫他叫救護車就是了!
dennis10 wrote:
您少在那邊歪曲我講的...(恕刪)

你剛離開法院可信度就高?

我剛離開台大...我學術素養就高到破表的意思嘛?

那你對刑法跟行政法就很熟?

你先弄懂刑法跟行政法的原理原則再來說你很懂法官在判啥吧!

我也常常出入籃球場~我也不敢說我籃球就打的超好阿!

誰說沒有因果關係...你如果有仔細看我的文

就知道我有說汽車要負"部分"的責任


既然是部分~那你就該知道另一部分是誰要負責?
台灣警察水準之低~素質參差不齊~~
這是公開的秘密~~
車禍如果有異議建議送車禍鑑定~~
樓主可提出你的主張~~
這樣肇事責任可以釐清幾比幾??
而不是有牌照的流氓說了算
桃枝夭夭 wrote:
你剛離開法院可信度就...(恕刪)


你籃球打不好跟這樓又沒關係

我的意思是你多去看些實際判例啦
就會明白你錯的多離譜了..法官是怎麼判的 判例書上都會說明
你一直在談原理原理
進了法院又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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