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到亂丟菸蒂,新竹縣環保局竟說無法處分??

josew wrote:
結果..台中市環保局辦事效率如此的差勁 還怪人民?...(恕刪)

我三月底拍了三段,
打電話問台中市環保局檢舉事宜,
依他們說的燒成光碟再附一張說明表格寄給他們,
到現在什麼消息都沒有,到底是沒收到?或是三案無法成立?
完全不知道(依他們給的地址及收件人寄送),
這種感覺很差,所以現在就算拍到也懶得大費周章去檢舉了

kevinuu wrote:
這一篇 絕對有上新聞的 實力 !!


真是夠了,什麼都要上新聞,
天天都在報行車記錄器的新聞,
你們看得不累嗎???
hobeyond wrote:
我三月底拍了三段,
打電話問台中市環保局檢舉事宜,
依他們說的燒成光碟再附一張說明表格寄給他們,
到現在什麼消息都沒有,到底是沒收到?或是三案無法成立?
完全不知道(依他們給的地址及收件人寄送),
這種感覺很差,所以現在就算拍到也懶得大費周章去檢舉了


拍完後 7 天內要把錄到並擷取後燒成光碟 寄過去.......


我也是寄過去2個多月都沒收到消息

才打去問 才告訴我有收到毫無機制可言...


公務人員效率太差了....

我四月底問.....才處理到 6 月。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cc2009 wrote:
新竹縣政府縣民信箱
投訴看看吧!
說不定有用。

這是個辦法,
這一級不行就向上一級投訴!

不過根據我個人與公家機關交手的經驗,
所謂的申訴,有規定承辦人必須列案處理,
但是網路這麼發達,民眾要寄信申訴太容易了,
若每一封信都要列案處理不是很「擾官」嗎?所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他們的標準流程就是你投訴某單位,他就把公文發給某單位要求解釋,
然後就以某單位的回覆作為正確答案回給你 -- 結案。
想也知道,某單位豈會承認自己是錯的?
所以,申訴流程根本是作虛工,公文旅行一圈之後一切回歸原點。
我遇過比較扯的情形,
是投信到縣府信箱羅列了某單位幾項不當舉措,
縣府發文給該單位後,該單位完全未針對我的質疑做出說明,只說其措施「並無不當」,
然後縣府信箱就以這四個字回給我 -- 結案!
一般交通裁罰的申訴也都是比照辦理...
沒看見手丟就沒事? 我用吐的更不用怕了 之前都擔心受怕 我下次就不需緊張了
我猜~猜~猜.....
案件回覆不處分

實際上已送出罰單
醬子~~環保局員工才抽的到更多獎金=借他人之手..肥自己口袋
好智障的公務人員

怎麼我們都在養這些人

可以不要養嗎
真得令人百思不解,就算不是菸蒂,亂丟垃圾不可取締?要拍到手丟出車外的動作才算完整?
我認為寄給媒體最有用了,讓媒體記者來問這些公務人員。

綠茶喝到吐 wrote:
好智障的公務人員怎麼...(恕刪)


是阿~真不想養


還給他們 加薪!!!


太扯了.......


這下水費又要漲


他們不去探討為何會缺水嗎???????????


水庫污泥都不清....

又把醉怪到 人民身上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這部份我認為要修法,廢清法與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對象不同,導致無法懲罰。
前者對人;後者對車,如果不懂那,這麼說好了,把車借給朋友,結果被拍到亂吐檳榔汁,
要罰誰?罰因為借車而被拍到車牌的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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