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一定要和前後保持安全距離

鴨奇馬 wrote:
天啊,別又來了= =...(恕刪)


單純就事論事…不要說重機在高速公路上都不會和汽車發生任何意外哦(先不論是汽車錯或是機車錯)

但是當有任何事故發生時,汽車對汽車還有鐵包著保護(也是有可能會死)
不過如是機車騎車的肉撞鐵…能存活下的話,那能不能說是奇跡?



shawnliu525 wrote:
這種法官爛透了!...(恕刪)



是爛透了,不過還是有八成以上的法官是這種法官
只能保祐自己能遇到另外的兩成
沒辦法 台灣法律只保護受傷的一方

這很明顯是機車的錯 但開車的在台灣法律下

一定有事情..

所以在路上看到鑽來鑽去的

就讓路給他們鑽吧

鑽來鑽去不代表技術好

早幾分鐘到 有比較厲害嗎??

要鑽就他們鑽..

出事 就默默的認命 不要怪別人

鴨奇馬 wrote:
太慘了,可是實在很難同情他...只能希望他沒事

影片發布者在影片的下面有寫...
「後來聽說騎士無生命危險,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壓成這樣 真的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哦彌陀佛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chentcj wrote:
好慘~~晚上騎車真的...(恕刪)

怎麼看起來汽車一開始不像踩到煞車的樣子
反而有點加速
不過搞不好也因為加速騎士才活下來..

artless wrote:
換個地方想想…如是發...(恕刪)


嗯,重機很危險,所以你不要騎喔, 會死很多人.

yum1692 wrote:
只怕遇到恐龍法官,看...(恕刪)

這簡單 就叫恐龍法官試試看阿是我我絕不賠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我覺得真得可以拿掉或是附帶條文補充一下

很多案例根本是應注意也注意但人類神經來不急反應

可以說 不可能閃得過 就算能馬上停住!那汽車不是翻車,裡面的人也被慣性力量橦死或整車打滑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好厲害...居然徒手舉起汽車
jeff0724 wrote:
沒辦法 台灣法律只...(恕刪)
真的,又來了......



車主真的蠻衰小的....


不過蠻奇怪的,為何車主打左邊方向燈 車子卻是往右邊跑的呢??
有哪位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steven06300630 wrote:
不過蠻奇怪的,為何車主打左邊方向燈 車子卻是往右邊跑的呢??
有哪位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為了閃避吧,當我看到前車倒時,我直覺不是煞車就是往右閃,因為左邊只剩安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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