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多嚴重的交通事故可以讓他不打不行!


Thomas_Tu wrote:
擋可以!躲也可以!
千萬不要還手(若是想告對方傷害罪的話!)

一旦還手就變成互毆...告不成傷害.
除非互告傷害!~.~


那如果不還手被打死或被打到腦震盪,提告後對方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那不就真的衰到爆~
要是我:對方如果先出手我就還手了,只要不過當應該算"正當防衛"不算互毆吧!
就算是互毆 我也要讓對方比我嚴重 我寧可拿錢給對方買藥
batjames wrote:
台灣人真的很冷漠

竟然沒有人上去阻止

...(恕刪)

怎麼著?
這個人就會上去阻止嗎?
batjames wrote:
美男擁有34公分陰莖 曾被海關當作生化武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17/75365.htm

費爾康7月9日旅行至舊金山國際機場時,被安檢人員以「褲襠內藏有異物」為由攔下;然而在金屬探測儀及X光機檢查後,卻發現他身上甚麼也沒帶。安檢人員進一步請費爾康脫褲子檢查,這才見識到他那一條「平靜」、但大得驚人的陰莖!


...(恕刪)

阻止?
報警就好

看看那打人男的噸位
會不會想太多?

我健身練十五年(身材很差啦 練健康的而已 每個禮拜固定兩次重訓 三次有氧)
也不會想去阻止






秋羽夜雪 wrote:
好多網友好厲害,哪個真的敢去阻止(or當替代品被打)? 還有怎麼知道旁邊路過民眾沒有偷偷報警?

...(恕刪)

呵呵


01一些網友一看到行車糾紛鬥毆事件
每個都變成葉問李小龍再世阿(葉問要排前面 因為葉問是師父阿...)

藍色瓶子 wrote:
要是我:對方如果先出手我就還手了,只要不過當應該算"正當防衛"不算互毆吧!


不對~ 因為你可以想辦法離開現場,不要發生衝突!
如果你等到對方出手了只有三種下場:
1.)打掛他,讓他連要告誰都不知道
2.)互毆,正當防衛絕對不會成立,因為你可以跑你不跑,硬是要跟他打,所以就是互毆
3.)頭抱著給他打到爽後再去告他傷害

所以~想省事的話就只有跑吧!
想要伸張自己的權利就是跑法院吧!
bruce300 wrote:
不對~ 因為你可以想辦法離開現場,不要發生衝突!
如果你等到對方出手了只有三種下場:
1.)打掛他,讓他連要告誰都不知道
2.)互毆,正當防衛絕對不會成立,因為你可以跑你不跑,硬是要跟他打,所以就是互毆
3.)頭抱著給他打到爽後再去告他傷害

所以~想省事的話就只有跑吧!
想要伸張自己的權利就是跑法院吧!
...(恕刪)



我父親空手道黑帶三段以上
做過鐵窗鐵門粗工
大腿肌肉壯的西裝褲要訂做才能穿
當兵三年綽號"黑豹班長"(會有這個綽號 體能應該不差...)

以前我國中時問他要不要練跆拳道或功夫可以保護自己
他說
你練跑步就好
你能跑得快跑得久
誰都打不到你

他說過
你如果要出手
就要把對方打得倒地不起(就像前面網友講的 頂多互毆成案)
要不然就跑都不要打
如果你只是被打
丟臉

後來我選擇
明哲保身
修身養性
沒跟人打過架(就一次而已 高一吧 對方一直欺負我 倒摔一次 再也沒欺負過我了...那時日本摔角很流行)

最後甚麼功夫也沒練
練了十五年健身
健康就好
穿衣服好看就好
退一步海闊天空阿
呵呵




+1
太中肯了
白白被打怎麼行
尤其是看到影片中這種死胖子
反應慢,速度慢
小事故下車慢慢說是會怎樣
打完人就騎著他可憐的機車往前衝
龜孫子一個


又再搞笑了 wrote:
就算是互毆 我也要讓對方比我嚴重 我寧可拿錢給對方買藥
在市區,很難跑吧...
那我寧可選互毆,或者梅西...或者我包包裡的十大武器之首


bruce300 wrote:
不對~ 因為你可以想辦法離開現場,不要發生衝突!
如果你等到對方出手了只有三種下場:
1.)打掛他,讓他連要告誰都不知道
2.)互毆,正當防衛絕對不會成立,因為你可以跑你不跑,硬是要跟他打,所以就是互毆
3.)頭抱著給他打到爽後再去告他傷害

所以~想省事的話就只有跑吧!
想要伸張自己的權利就是跑法院吧!
好靠杯的行車紀錄器 啥鳥車牌都沒有錄到

bruce300 wrote:
不對~ 因為你可以想...(恕刪)
影片最後面
汽車裡面的人下來了
終於看到行車紀錄器的主人
看起來好大一隻...
身高應該有190...體重破百了
下車撂倒騎機車的兩個人都沒問題吧

科科...但還是在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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