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應該不要隨便移動傷者吧?騎士被追撞捲進車下,南崁中正路

阿伯移動傷患的動作也太危險了吧(只拉手)~~

說真的如果傷勢嚴重的話簡直是二次傷害咧
到底哪一個牌子的記錄器比較好?
貴的一定好?還是大牌子一訂好?
交流道第一個紅燈時這騎士開始就停在記錄器車主前方.看他好像不會去注意後方狀況(43秒時).被撞前可能也不知道後方有台黑色轎車在跟..我是覺得他都沒注意後照鏡及後方車況可能慢慢騎在想事情.祝她早日康復.

我鄉下車少.騎車是不讓後方大車跟的.加速逃或讓他超車.免得摔車被碾過.都市騎車大家就要小心了.

阿智1517 wrote:
車禍應該不要隨便移動...(恕刪)



騎士自身的問題!!!


不管你今天要換車道還是要閃車難道都不用看後方看左右兩方嗎


這是台灣騎車人的通病 壞習慣不改 早晚會出事!
這個路口禁止左轉.....

機車為了閃避違規左轉的汽車 ,沒有先放慢注意後方狀況就直接靠左撞上老伯
老伯雖然有煞車...但是來不及啦

騎機車還是不要亂鑽....

太恐怖了= = 騎士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騎士自己有錯
看錯路口..

看來左轉的應該車是闖紅燈......


三個自找麻煩的自己找麻煩上身,

一個違規迴轉,

一個只看前隨意鑽,

一個隨意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

都活該
騎車的太大意,老伯也亂開,一堆人變換車道啊~~~~沒有打方向燈。
沒辦法
看來沒死個大官的子女
這現象是不會改善的
之前後座有強制拉安全帶嗎
不過掛了個後裔
馬上立法三讀通過實施
多有效率!

在台灣只有該死的酒駕刑責
沒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