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被酒駕 撞到 就是衰嗎? 連賠償都不用 叫我妹人自行負責


att858 wrote:
看到這個我以後平面道...(恕刪)


我有沒有看錯,不管是什麼道路都要系安全帶吧,不怕開單?

半月的天空 wrote:
強制險是.........(恕刪)

+1 強制險不就是給受害者最低的保障嗎
真的不賠那應該要修法了
這種酒駕肇事而不受理賠的例子似乎不少,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

----------------------------------------------
第 廿八條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
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一、故意行為所致。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前項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
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保險人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
人應分得部分之餘額,給付於其他請求權人。
----------------------------------------------

但是如果酒駕者為受害的一方, 那就上面的條文就不適用了.

而依照條文以及案例, 這次酒駕方的保險公司的確是不需要履行這次的強制險的.

總歸一句, 酒駕一直是A1類(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第一名, 嚴法才有可能避免
這種憾事一再發生.


新例四 wrote:
+1 強制險不就是給受害者最低的保障嗎
真的不賠那應該要修法了
死者為大沒錯…但也不是死了就一了百了…

版大真的太雖小了…只能說酒駕真的很不好…

希望你加油…司法會還你個公道…

暴走浣熊 wrote:
"死者為大"是我今年...(恕刪)

不過我覺得酒駕方他家人除了失去親人還要幫他賠也是滿衰的,這聽起來也很不合理,
不能說今天我爸投資失敗,財產被查封,還要搞到連我這個做兒子的也要被查封財產吧
難道他家人酒駕,我就一定知道他家人都不是好東西,都該賠都該死,這也很不合理
我覺得應該還是往酒駕方保險的判賠是需要,這才是法律上該爭取的
保險費都收了,人出事卻想拍拍屁股走人,我也覺得不合理
和解無望,應該要走訴訟了吧

不是對方過世就不用負責任
可以針對遺產繼承人求償
除非對方無遺產,或是全部拋棄繼承
不然還是可以討公道的
酒駕條件擺第一
當他喝酒後摸了方向盤發動車子那時

他就已經死了

要死者為大也要看看他是怎麼死的
黃金堆滿間 wrote:
死者為大
最好是有保險公司說是酒駕不能理賠的

叫他們保單拿出來看

不能理賠 跟 無法處理 差很多 !!!!

bestalfred wrote:
這也太不公平! 可以...(恕刪)


也是ALTIS!!!不過是上一代的...

JIOR kalis wrote:
不過我覺得酒駕方他家...(恕刪)



今天問題出在對方家屬的態度


當然 保險要負最大的責任 哪有不用理賠的道理


這最後還是得走上訴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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