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當時的情形跟樓主差不多 而且是在非"班馬線"上 一名小孩突然衝出
由於小孩年紀過小(好像是3歲 剛學會跑) 還未發育完全 朋友時速不快(4X左右) 撞上他 小孩送醫不治...
家長明顯沒把這小孩顧好 但是一直針對我朋友說他超速、酒駕、無照駕駛、開車講手機(根本扯謊...經調查後上列事項1個都沒有)
哭得很傷心(這很正常 親人過世誰都會難過) 但是請不要把沒有的東西講成有....
在醫院的時候 還一直推擠我那朋友(人善被人欺) 我朋友很尊重死者家屬 體諒他們 所以完全沒反抗
但是警察實在看不下去 一直警告死者家屬不要再有出手動作 反被波及...台灣警察有時候真的是被人民欺壓(口頭警告一下 就被說濫用職權 伸手制止他們推擠人的行為就說執法過當...)
最後私下和解 朋友給予他們7位數的賠償金 這根本不合理 也沒有後續
只能說我這個朋友他自己太善良 他認為"死者為大"的觀念很重 太善良反被欺
今天的錯不在他 但是他卻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最後連車都賣了 持續還債中
雖然撞死了一個小朋友讓他很自責 但是他是在沒有任何違規的情況下 無意中撞上
他這樣讓自己背上所有責任跟巨債 讓人看了真的很心疼
對方家屬從頭到尾都不承認他們有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