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誠0725 wrote:借個版問一下遇到這種...(恕刪) 以一般人的觀念 逆向行駛造成的車禍 是應該要負全責的但也有可能其他的因素 判決會變得大不同所以這種情況還是讓一下好 私下再去檢舉 這比較明智的做法結論恐龍法官決定一切 好像沒有絕對 這就是台灣=.=
3065 wrote:我一直很好奇,土台客們何時會把方向燈也HID化?越吵越亮的,他們似乎越喜歡(恕刪) 因為....有光,才能引領未來廣告是這麼說的==============================================你要讓他的, 因為你不是他的對手,他的對手是IDF以下是正經的:像這樣逆向過來你也只能減速甚至煞停,不是讓,是避險. 我的原則是安全第一,誰對誰錯其次再說
他可能沒有交通規則知識,不知道雙黃線不能超車,就算沒知識也要有常識,知道應該要低調點。一定要檢舉他,這樣下次他才知道不能這麼囂張,不能雙黃線超車,也許能拯救下一個因為他這樣超車被撞的人和車!因為人總是這樣,沒碰到教訓,不知道錢包也會有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