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必要嘔氣
讓規讓,檢舉規檢舉,車上帶有家人,不需要起衝突,
反正檢舉後,對方也找不到你...
借個版問一下
遇到這種車
不減速 或是慢慢減速 讓他撞到我
我需要負百分之幾的責任嗎?(最怕法官判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還是說這種狀況
逆向的就是得賠全部了呢?

阿誠0725 wrote:
借個版問一下遇到這種...(恕刪)


以一般人的觀念 逆向行駛造成的車禍 是應該要負全責的
但也有可能其他的因素 判決會變得大不同
所以這種情況還是讓一下好 私下再去檢舉 這比較明智的做法

結論
恐龍法官決定一切 好像沒有絕對 這就是台灣=.=
linpredator wrote:

無雨無霧
霧燈全開...(恕刪)




我一直很好奇,土台客們何時會把方向燈也HID化?

越吵越亮的,他們似乎越喜歡
3065 wrote:
我一直很好奇,土台客們何時會把方向燈也HID化?

越吵越亮的,他們似乎越喜歡(恕刪)



因為....

有光,才能引領未來

廣告是這麼說的

==============================================
你要讓他的, 因為你不是他的對手,他的對手是IDF

以下是正經的:

像這樣逆向過來你也只能減速甚至煞停,不是讓,是避險. 我的原則是安全第一,誰對誰錯其次再說


♪〞凌小宇╭★ wrote:
時間約晚上9點還是人...(恕刪)


車號應該是 8871-T3

前二碼: 88


後四碼: 71-T3
好亮的頭燈....看得眼睛都快瞎了

是我也不會讓~~
他可能沒有交通規則知識,不知道雙黃線不能超車,
就算沒知識也要有常識,知道應該要低調點。
一定要檢舉他,這樣下次他才知道不能這麼囂張,不能雙黃線超車,
也許能拯救下一個因為他這樣超車被撞的人和車!
因為人總是這樣,沒碰到教訓,不知道錢包也會有危險的!

雅氏伕 wrote:
車號應該是 8871...(恕刪)

好眼力!!

雅氏伕 wrote:
車號應該是 8871...(恕刪)

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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