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發生車禍誰必須要付最大責任

高速公路是有最低速限的,所以如果發生車禍,前車車速看影片已經低於六十公里了,所以有一定比例的過錯。
如果發生擦撞,前車的四個輪子還沒有完全進到車道內,那前車還可能有任意變換車道造成車禍的問題。
當然因為是後車撞上去,絕對會有過錯,只是比例問題罷了!
jhenjhe wrote:
請問假如當下發生碰撞在法律上是誰必須要付最大責任...(恕刪)

後車,因為前車方向燈打很久,後車當時左方車道並沒車,
大可以往左邊切過去,前車也可以更早切到外側車道下交流道.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在下覺得應該是~#@$....(被拖走)


法官:我說誰就是誰,這樣你還有問題嗎?
(只要能說服法官採信你的說法...)
其實你也懂得防衛駕駛,以影片的車輛行駛條件,他很遠開始打方向燈,你有足夠時間判斷他要併入你車道,該降速保持距離或邊換車道,如果你撞上去,我猜你要負至少8成,法官不會判你完全過失,可能意思判對方2成,雖然對方明顯有太晚變換車道下交流道引起的行車危安,但可以很確定,他不是在你即將到達他後面時切到你的車道,所以,你也猜到他有可能急著要下交流道會切入你車道,而你也有早一步預防了,所以可見你有足夠時間反應避免這個意外追撞

也就是說,如果你撞上去,則表示你沒注意前車狀況,應注意而未注意,法官一定會判你責任比最重,絕對不會判你免責
前車錯比較大

高速公路本來就不能用低速佔用車道

這樣要切不切~想切又不敢切~

結果就擋在車道上

真的是很BG的事情


後車也有錯

剛算了一下從前車打方向燈到

與後車接觸的時間約八秒

並不是沒有反應時間

雖然可能因為視線不佳

無法更早判斷前車的情況

但只要後車駕駛沒分心

基本上是不會有追撞的可能

不過....如果後車的後車跟太近就非常有可能追撞..好險沒有...

jhenjhe wrote:
當天下著細雨,在國道...(恕刪)


檢舉吧~救救台灣交通。

1.連續變換2個車道
2.跨越槽化線
如果撞上的話,後車肇事責任比較大。

台灣的交通法律幾乎都是後車吃虧。

所以為什麼台灣的防衛駕駛很重要,寧可別人撞你也不要你撞到人。

原因通常是,如果後車有保持距離,不會撞上。

再來台灣的道路真的不能照交通規則走,自己就可以大牌。

命比較值錢阿~~~
最討厭這種到了交流道出口才想要一口氣連切兩個車道出去的駕駛,明明就可以在最外線準備了,偏偏白目亂開!找死自己去就好!

為恩 wrote:
接近交流道請往中內線行駛,避開這些狗屁倒灶的事,可常保平安

這種人最糟糕了,錯過就錯過了嘛,還硬要下去~我還有看過"巴庫"的勒~
我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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