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有最低速限的,所以如果發生車禍,前車車速看影片已經低於六十公里了,所以有一定比例的過錯。如果發生擦撞,前車的四個輪子還沒有完全進到車道內,那前車還可能有任意變換車道造成車禍的問題。當然因為是後車撞上去,絕對會有過錯,只是比例問題罷了!
其實你也懂得防衛駕駛,以影片的車輛行駛條件,他很遠開始打方向燈,你有足夠時間判斷他要併入你車道,該降速保持距離或邊換車道,如果你撞上去,我猜你要負至少8成,法官不會判你完全過失,可能意思判對方2成,雖然對方明顯有太晚變換車道下交流道引起的行車危安,但可以很確定,他不是在你即將到達他後面時切到你的車道,所以,你也猜到他有可能急著要下交流道會切入你車道,而你也有早一步預防了,所以可見你有足夠時間反應避免這個意外追撞也就是說,如果你撞上去,則表示你沒注意前車狀況,應注意而未注意,法官一定會判你責任比最重,絕對不會判你免責
前車錯比較大高速公路本來就不能用低速佔用車道這樣要切不切~想切又不敢切~結果就擋在車道上真的是很BG的事情後車也有錯剛算了一下從前車打方向燈到與後車接觸的時間約八秒並不是沒有反應時間雖然可能因為視線不佳無法更早判斷前車的情況但只要後車駕駛沒分心基本上是不會有追撞的可能不過....如果後車的後車跟太近就非常有可能追撞..好險沒有...
如果撞上的話,後車肇事責任比較大。台灣的交通法律幾乎都是後車吃虧。所以為什麼台灣的防衛駕駛很重要,寧可別人撞你也不要你撞到人。原因通常是,如果後車有保持距離,不會撞上。再來台灣的道路真的不能照交通規則走,自己就可以大牌。命比較值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