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情形你們煞的住嗎?

Toluba wrote:
請問這位大叔,你所謂...(恕刪)



如沒會錯意~大叔的減速應該是接近路口時看到左轉燈亮~停車下來用推的...

這樣絕對不會有煞不煞的住的問題~安全至上是吧

不管兩輪.四輪還是神車種種如能人人養成以上這好習慣~

則人間一片祥和~世界多美好阿...
這樣還要負擔五成責任,那我真的不會開車了
大家一面倒認為是三寶的錯,可是如果今天三寶換成是行人要通過被撞到呢?
有斑馬線或枕木紋時應該要減速確認有無行人吧,行人最大,行經斑馬線說剎不下來也說不過去,只是今天換成亂開車的三寶,所以各有錯5/5似乎也合理。
這位三寶逆向又違規迴轉

遇到這種三寶真是雖啊

但是還是要據理力爭給牠個教訓才是

LOTAYU wrote:
大家一面倒認為是三寶...(恕刪)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清楚當時是左轉專用燈號亮著,而樓主當時車輛也在左轉專用道準備左轉,當時直行車是紅燈禁止通行,因此右前方視線完全被等紅燈車子擋住,好笑的是肇事車輛竟然逆向而且開在斑馬線上被撞當然是應該,如你所說大家一面倒說這是三寶的錯今天如果是換成行人那該怎麼辦,雖然說斑馬線行人最大,但依當時情況看來兩側應該也還是紅燈,因此此時行人如果強行通過也是闖紅燈,難不成哪天行人只要走斑馬線都可以不管紅綠燈了???
依照我自己的經驗,保險公司真的很會鬼

LOTAYU wrote:
大家一面倒認為是三寶的錯,可是如果今天三寶換成是行人要通過被撞到呢?
有斑馬線或枕木紋時應該要減速確認有無行人吧,行人最大,行經斑馬線說剎不下來也說不過去,只是今天換成亂開車的三寶,所以各有錯5/5似乎也合理。



行人最大??? 今天撞到的是行人嗎?
今天如果你說被撞到是行人 然後你說因為沒先煞車減速通過就往前衝 導致行人受傷 OK我接受
問題是車子可以開班馬線迴轉? 而且還沒照燈號行駛
連這樣都可以扯到行人 然後拿來說5/5
所以看來我以後汽車機車要來多利用斑馬線的路權了 呵呵
反正斑馬線無敵不是嗎
看完討論~覺得有點諷刺,發生的主因包括
1. 車速過快。
2. 車的剎車太爛,所以煞不住。
3. 路口沒有減速慢行。

在台灣開車~不就是各憑本事(小車,機車比較有贏面),多數地區的紅綠燈與標示多僅供參考,就算綠燈也要減速慢行(無法預期那邊會闖出什麼東西),需禮讓開在斑馬線逆向的汽機車。
至於行人~~多數人是不會走斑馬線的~~

這若上法院,法官該不會判行走斑馬線+逆向的阿婆:沒錯。
(呵呵呵呵,剛好遇到恐龍法官)

小小淺見,請砲小力一點~~謝謝
版上誰在路口迴轉沒有在斑馬線上的?
以這個路口為例
如果你要迴轉
1.開到路口中央迴轉 恭喜 你製造了交通亂象
2.在斑馬線上迴轉 恭喜 你叫三寶

斑馬線上迴轉 沒什麼好驚訝的
只是從慢車道迴轉真的很瞎



影片很明顯
黃燈後還可以看到停止線
再來就撞上去了
搶黃燈
撞到別的車
還可以拿到55
不錯了啦!


如果今天把車輛換成行人
行人如果走在斑馬線上
遇到小綠人變小紅人
照版上的說法
就不要再動了
不然就闖紅燈
所以就停在道路中央就好了






這樣還要一半一半?!

是我法學常識嚴重不足,還是法條已經變了?!

車子會出現在逆向端的斑馬線上已經很匪夷所思了,連路權都可以被犧牲掉?!以後乾脆交通號誌全拆掉算了,大家各憑本事過馬路,如何......

積非成是的觀念反客為主,不去堅持法條的正當性,卻去要求"相忍為國",我不會說這是彈性,我只會說:鄉愿...

是的沒錯,等出事之後再去處裡的確是一件很惱人的事,可是為什麼不去想想,今天那個女人不做出這麼離譜的違規舉動,根本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啊,這種邏輯,小學生都知道,怎麼一個大人卻想不通,便宜行事就是會出事...

嫌麻煩?出事之後這當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要花時間,要花精神,要花力氣,更要多花錢去處裡這一件麻煩事,但是,遵守法條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嗎?如果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去搭大眾交通工具不是更輕鬆嗎...

無言......

如果原事主真的很不甘心,對交通大隊的初判有意見的話,去申請調解吧,程序就是這樣,重點是後續的法院申告,這種事情或許簡易法庭就可以結束了;真的不用怕麻煩,你控告的並不是一個大公司,大企業,或是一項制度,只是一個違規的人,去調解,上法庭真的沒有你想像的恐怖,花的時間跟精力不會有你想像的多,雖然台灣的法官常常會做出令人掉下巴的判例,但是這一次,如果真的不服氣,真的就把法庭當作最後戰場吧~~~



P.S 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開車了......
我,只相信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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