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ance wrote:日常生活中, 若是機車要超汽車, 常見這樣一半空間就己足夠的情況, 供參考 日常生活中,若是機車要鑽車縫,表示騎士已有預期心理準備,再小的縫也鑽得過但那是汽車在前面的狀況下而如果是騎士在右側有車的狀況下,左側突然又有車來夾擊,在沒有預期心理準備下,通常是會被嚇到的,更何況是下雨天
旺 wrote:日常生活中,若是機車要鑽車縫,表示騎士已有預期心理準備,再小的縫也鑽得過但那是汽車在前面的狀況下而如果是騎士在右側有車的狀況下,左側突然又有車來夾擊,在沒有預期心理準備下,通常是會被嚇到的,更何況是下雨天 你說的很對!其實大部分的人都能理解你說的這個心情(心理狀態)也很符合事實只是,拿道理要來說服偏執的護航者,我想你還是把時間省下來吧頭文字Du已經力戰20頁了,沒人說的過他
dudance wrote:怎樣算突然?是超車回正算突然?還是突然90度左轉彎算突然?突然的定義沒定義好,不覺得汽車做什麼都很突然?, 而機車都不突然嗎? 1.沒有預期心理叫突然2.車子還在騎士左側就回正算突然(如果已經超越騎士一段距離了立即回正,不會嚇到騎士的前提下,也不會有爭議了,您該不會又要問說一段距離是多遠?幾公尺吧)3.是突然其實就如同樓主認為他夫人開車沒問題一樣您也可以認為沒問題那樣就好了或許是眾人皆醉我獨醒您們認為這樣沒問題那就這麼開車吧重點是希望看到樓主FOLLOW後續的情況希望能知道婦人踹車的原因以及賠多少或者判刑結果等等
旺 wrote:1.沒有預期心理叫突然2.車子還在騎士左側就回正算突然(如果已經超越騎士一段距離了立即回正,不會嚇到騎士的前提下,也不會有爭議了,您該不會又要問說一段距離是多遠?幾公尺吧)3.是突然 其實超車回正, 所要求的前方距離跟左側距離是可以互換的, 如果沒有迫近, 就不算突然.但重點是, 如果堅持騎士跳了兩下代表嚇到了. (連那台機車也一起被嚇到?), 我也無法從騎士的心理狀態再去研究.但如果確定 3 也是突然就好, 就算是只願意拿個先前1/3的討論篇幅, 去討論"轉頭, 90度左轉" 的這件 '最突然' 的事也好, 光從旁觀者的角度重新看起來, 都會覺得公平的多...
這篇文一開始就因為踹車導致失去公平討論的立場了都已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了現在跟人說公平..嘖嘖我先前就說了今天是機車騎士沒摔車加上有踹車行為.所以才有這篇文出現要是機車騎士真的怎麼樣的話.會有這篇文?我就不信樓主敢PO出來到現在還在自我感覺良好
我是昨晚就看見這篇,一開始也認為踹車姐很誇張不過影片因為太長,我是跳著看,完全不知道會員們有仔細到,可以看見路肩甚至幾秒那些今天一大早,看晨間新聞就有報導而主播說的也很中肯為何這位踹車姐會沿路跟車及踹車,是否在剪輯過的影帶裡,被編輯過的影片裡駕駛與騎士發生行車糾紛這些新聞有講所以,樓主,若您所言真的屬實,可以報案新聞有採訪警員,說對方疑似涉及了強制罪但,強制罪是可以撤告的而,若是剪輯過的影帶,真的是駕駛本身先有疏失,像一些會員所提及的路肩問題駕駛則是危險駕駛,這可不是能撤告的,所以,還是請樓主公佈完整影片,因為已經上新聞不要在標題已經這麼引起關注了,新聞也報導了,結果卻是因為危險駕駛而引發的行車糾紛,機車騎士反而罪不重,而是危險駕駛就很糟糕
chuangwilliam wrote :v3su wrote:我是昨晚就看見這篇,...(恕刪)影片中間並沒有經過剪輯會有三分鐘一段的原因那是因為行車紀錄器當初就是這樣設計的影片也已經交給警方了...(恕刪) 這樣,對方實在太誇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