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fly0 wrote:
是這樣的
雖國道按管理單位來說,並不屬地方政府管轄
但重點來了

我前面有講
"立法權不能要行政權做什麼"

所以
在行政院的交通部
因有部分地方政府反對,交通部認為對這個施政是不利的
他還是擁有行政自主權來決定暫時不開放
並不違法治精神

這樣的制度是為了平衡五權
不讓立法院一院獨大

也就是說
不管三讀通過什麼法案
就算經過總統和行政院公告
只要執行機關認為不利施政
就可以片面予以不執行囉?
這感覺比較像是五權獨立
而不是五權分立制衡

freefly0 wrote:
是這樣的
雖國道按管理單位來說,並不屬地方政府管轄
但重點來了

我前面有講
"立法權不能要行政權做什麼"

所以
在行政院的交通部
因有部分地方政府反對,交通部認為對這個施政是不利的
他還是擁有行政自主權來決定暫時不開放
並不違法治精神

這樣的制度是為了平衡五權
不讓立法院一院獨大

...(恕刪)

其實我相信立法與行政兩單位對於法條的產生一定是協商來的,
所以法條裡頭會留個後門給行政院,
讓交通部有個理由即便是法案已過但實質依舊禁止的現象發生,
我認為遠通的大牌是個因子,否則交通部永遠都不公告的話,
那這條以三讀通過的法案跟沒有是一樣的,
交通部以地方政府反對來當禁止理由實在薄弱,
例如南投縣與台中市的公文很清楚的寫到
國道非地方管轄,中央開放就配合,
別忘了,試辦路段中的國道6分別在台中與南投境內,
沒理由就算是台南反對,也是反對台南境內的國道8號,干台中跟南投什麼事呀?
賴清德也管到別人家去了,
最多就國道8不試辦,國道6試辦啊,
所以交通部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的作法,
個人實在是不能苟同,不過交通部也說了,不能廢除大牌的理由在遠通,
因為將來上高速公路時要拍前牌,
也穩約透露出,重機上高速公路的問題在遠通身上,而交通部不敢明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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