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台中大雅路五權路


怎麼沒有市長或議員來關心酒駕呢?!選民服務要作呀!

車主快打電話叫市長或議員過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說不定當場就釋放了!

基隆市長-張通榮
台中市市議員-黃秀珠.服務處電話 TEL:04-23937499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7712 wrote:
轉PO"擊肇事逃逸"...(恕刪)




‧°∴°☆﹒°☆﹒﹒‧°∴°﹒☆°∴°☆﹒﹒. °.﹒‧°∴°☆‧°∴°﹒☆ ☆°.﹒‧°∴°☆°
聽說駕駛態度輕蔑,連警方都想K他,是不是真的阿?

這殘渣到底是怎樣的態度說了什麼話,很想聽聽看
~~各位大爺請不吝給個積分~~
7712 wrote:
轉PO
"擊肇事逃逸"台中大雅路五權路
可憐的行人應該凶多吉少,肇事駕駛隨後在文心路被捕.
太可惡了!!...(恕刪)

我可以罵髒話嗎?

豬公立委你們去年修的酒駕新法:《刑法》185條之3修正案,加重酒駕刑責和罰責。未來酒後駕車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人重傷,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

有甚麼用嗎?每天都有酒駕撞死人,最高7年,有誰被判刑7年呢?最低7年還算便宜牠們了,唉~

酒駕應該有最低量刑,大部分都易科罰金,有錢真好??
偉士牌修好囉 http://blog.xuite.net/home3360/ecrire
這種人直接判死刑就對了,垃圾人。
所以想要謀殺誰, 在台灣是很容易的, 只要喝了酒再上, 真的是天堂
反正「殺了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只要有錢酒駕撞死人不會被關」
這就是台灣,認命吧

八月二十 wrote:
我上次出車禍就是遇到...(恕刪)


跟政黨無關吧,不管那個政黨執政,只要不關心人民就是這樣呀。

難道另一黨執政就會立法將這種殺千刀的駕駛給怎樣嗎?

有的話請舉出。
酒駕應該修法跟美國一樣...酒駕 = 一級謀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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