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自己插隊,頻頻煞車,疑似不雅的手勢反暴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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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這篇報導還真的會覺得全都是司機的錯~
bagilu wrote:您說的是署立醫院主任周春櫻吧
表明自己是消保官的意思是?
是在執行公務中?
還是拿職稱壓人?
讓我想到之前女公務員坐火車佔別人座位還嗆聲...
這些年,尸位素餐的公務員讓台灣人對公務員的觀感越來越差,文中的消保官,也是粥中的一顆老鼠屎,其實真的該開一份公務員芳名錄,讓劣幣被汰換,讓有衝勁有理想的人去擔任
以事件發生先後來看
3日下午事件發生,消保官認為自己是官,拒絕與司機溝通,而直接向噶瑪蘭高層反映,個人預計應該是在3號晚間或4號日間完成溝通,當時應是私下協調,因事件尚未曝光,且事出有因,故最後司機未受懲處
但是4號晚間,同時間4家媒體報導此事,民視、台視、TVBS、中時(若有遺疏請補充),這代表甚麼?這代表消息不是走漏的,而是被放出來的,而且三家都是翻拍同一個螢幕,只有TVBS是播映電子檔,能拿到電子檔就幾乎表示是當事人直接提供,而客運方代表同一背景幾乎同樣說詞時間,表明這是一個跑團打王的採訪,各家媒體一起收到通知,一起共同採訪,一個事件四家都有資料可填補晚間新聞,也堪稱規模經濟了
簡言之這兩起事件是同時運行的,消保官與客運業者溝通是一起,媒體收到知會,完成採訪,是一起
而這是最錯誤的程序
消保官跟傳媒本就有一定關係,但身為消保官自己應該最清楚,先談判再曝光的道理,消費者在事件曝光前其實擁有最大籌碼,就像北韓抱著一顆核子彈,各國會千方百計拜託你不要引爆,廠商也是,所以這個階段其實可以利益最大化
但是當你爆出去的時候,傷害已經完成了,此時就是收尾的問題了,如何讓自己損傷最小的收尾,才是災害控管的藝術
今天我是客運業者,到事件曝光前都好談,更何況你還是消保官,民不與官鬥,但事件曝光後,最好的收尾就不是夾著尾巴道歉了,而是正面迎擊,凸顯客運業者是你的官威受害者,民意會反過來同情、支持我
有這種消保官,真的是我們的不幸,首先不幸是他缺乏EQ,在載滿人的客運前煞車,也不衡量後果,毫無理性可言,再者他缺乏IQ,現在各家運輸業者都將行車記錄器列為基本配備,不先搞清楚對方有幾兩重就先發消息給媒體,再害得人家被炒魷魚,賭氣跟你拚
一個人EQ跟IQ都沒有,做人也枉然,更何況做官
哀哉
補充一下樓上sawa兄,你順序錯了
從消保官將消息放出去開始,這個司機就沒有回頭路了,事件必定被報導,行為必定進入法律程序
那既然拎北都必定要官門走一遭,拉個官做陪不是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