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瑪蘭客運司機槓上消保官的完整行車記錄器影片

表明自己是消保官的意思是?
是在執行公務中?
還是拿職稱壓人?
讓我想到之前女公務員坐火車佔別人座位還嗆聲...
這位客運司機 因為不了解法律,把他的行車紀錄器公布,本來是要說明他的委屈,因為對方有點擋路,比中指。
但是反而讓消保官的行車紀錄器也一起被曝光大家搜尋到,因此他的行為觸犯了[強制罪以及恐嚇罪]
這兩個是公訴罪,當檢察機關或是警方知道之後就得調查。
所以真是白和解了。民事和解,但是刑事搞不好吃上官司。

而他最多只能對消保官提出比中指的 [公然侮辱罪] (告訴乃論)
但是如果他對消保官提出[公然侮辱]的提告的話,那又打破了之前與對方和解的民事,恐怕不利於他的公訴兩項罪刑

因此,即使,我們看到行車紀錄器中,大客車司機是被激怒
但是他拿鐵鎚的處理方式,反而對他是不利的。
消保官自己有錯,本該低調。 既然已經和解了,又何必再搞對方,搞到對方記大過又辭職,氣不過拿出客運的紀錄~

現在自己插隊,頻頻煞車,疑似不雅的手勢反暴了光~

---

如果只看這篇報導還真的會覺得全都是司機的錯~


bagilu wrote:
表明自己是消保官的意思是?
是在執行公務中?
還是拿職稱壓人?
讓我想到之前女公務員坐火車佔別人座位還嗆聲...
您說的是署立醫院主任周春櫻吧

這些年,尸位素餐的公務員讓台灣人對公務員的觀感越來越差,文中的消保官,也是粥中的一顆老鼠屎,其實真的該開一份公務員芳名錄,讓劣幣被汰換,讓有衝勁有理想的人去擔任

以事件發生先後來看

3日下午事件發生,消保官認為自己是官,拒絕與司機溝通,而直接向噶瑪蘭高層反映,個人預計應該是在3號晚間或4號日間完成溝通,當時應是私下協調,因事件尚未曝光,且事出有因,故最後司機未受懲處

但是4號晚間,同時間4家媒體報導此事,民視、台視、TVBS、中時(若有遺疏請補充),這代表甚麼?這代表消息不是走漏的,而是被放出來的,而且三家都是翻拍同一個螢幕,只有TVBS是播映電子檔,能拿到電子檔就幾乎表示是當事人直接提供,而客運方代表同一背景幾乎同樣說詞時間,表明這是一個跑團打王的採訪,各家媒體一起收到通知,一起共同採訪,一個事件四家都有資料可填補晚間新聞,也堪稱規模經濟了

簡言之這兩起事件是同時運行的,消保官與客運業者溝通是一起,媒體收到知會,完成採訪,是一起

而這是最錯誤的程序

消保官跟傳媒本就有一定關係,但身為消保官自己應該最清楚,先談判再曝光的道理,消費者在事件曝光前其實擁有最大籌碼,就像北韓抱著一顆核子彈,各國會千方百計拜託你不要引爆,廠商也是,所以這個階段其實可以利益最大化

但是當你爆出去的時候,傷害已經完成了,此時就是收尾的問題了,如何讓自己損傷最小的收尾,才是災害控管的藝術

今天我是客運業者,到事件曝光前都好談,更何況你還是消保官,民不與官鬥,但事件曝光後,最好的收尾就不是夾著尾巴道歉了,而是正面迎擊,凸顯客運業者是你的官威受害者,民意會反過來同情、支持我

有這種消保官,真的是我們的不幸,首先不幸是他缺乏EQ,在載滿人的客運前煞車,也不衡量後果,毫無理性可言,再者他缺乏IQ,現在各家運輸業者都將行車記錄器列為基本配備,不先搞清楚對方有幾兩重就先發消息給媒體,再害得人家被炒魷魚,賭氣跟你拚

一個人EQ跟IQ都沒有,做人也枉然,更何況做官

哀哉


補充一下樓上sawa兄,你順序錯了
從消保官將消息放出去開始,這個司機就沒有回頭路了,事件必定被報導,行為必定進入法律程序
那既然拎北都必定要官門走一遭,拉個官做陪不是更好
記者快來抄! 台灣真的是打人的先喊救人...


鴨奇馬 wrote:
您說的是署立醫院主任.....
..
從消保官將消息放出去開始,這個司機就沒有回頭路了,事件必定被報導,行為必定進入法律程序
那既然拎北都必定要官門走一遭,拉個官做陪不是更好)


我剛去TVBS看了下,確實是先有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內容,我誤會是後來大客車的行車紀錄器內容
所以,也就是說消保官和解之後,影像不知何因給媒體POST出,使得客車司機得吃刑事官司了。
所以我一開始以為只有大客車的行車紀錄,才被掀出小客車的影片。是誤解了

霖將卡哇依 wrote:
這消保官的駕駛行為令...(恕刪)


題外話討論

路上行駛的中長途客運車上所使用的不是我們一般使用的行車紀錄器

而是一般類似監視器用的DVR

這種多鏡頭的DVR通常都是用JPEG編碼去做串影

所以通常都會有噸噸的感覺

還有這種監視器等級的畫面通常都不會太清楚,最近政府機關行號的監視器也才開始換裝高解析度的

DVR,所以畫面才會如此的...油畫...

垃圾車是因為不需要多視角的錄影,所以買市面上容易取得的行車紀錄器

並不是連垃圾車用的都比較高級...大車用的DVR含鏡頭可能都可以買10台DS2喔
Sawa wrote:
我剛去TVBS看了下,確實是先有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內容,我誤會是後來大客車的行車紀錄器內容
所以,也就是說消保官和解之後,影像不知何因給媒體POST出,使得客車司機得吃刑事官司了。
所以我一開始以為只有大客車的行車紀錄,才被掀出小客車的影片。是誤解了
^^

另一點,我不認為大客車的記錄器內容被公布,是司機獨立獨為,車機硬碟往往具備鑰匙、密碼,若結合大餅還需用特殊軟體去讀取,光取得檔案已非易事,且該畫面剪接恰到好處,想是公司準備好應戰消保官用,當消保官來興師問罪時,堵他個痛快,故照理講不會給司機持有備本,更甭提釋出...除非

:)

鴨奇馬 wrote:
^^另一點,我不認為...(恕刪)


客運司機吃虧在自己是客運司機...政府機關對他的影響力無所不在

不過這消保官....好大的官威

社會大眾對公務員觀感不佳不是沒有道理的

你能期待這樣的消保官為你做事嗎
好大的官啊
果然官字2個口
都只說對自己有利的地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