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比中指 不算公然侮辱?

這感覺好像關門

唉 ~ 我知道你是因被指中指,嚥不下這口氣...

只是..如果沒啥人損.財損下 就算了 ....

這種東西 計較不完 ....







風之網 wrote:
你有證據牠是比你嗎?...(恕刪)

突破盲點了
我覺得是他在找題材 畫畫不是要動手嗎?
有行車記錄器喔!

多少錢?哪裡買的?清楚嗎?
jackyliu2000 wrote:
說真的行車紀錄器太廣角都會造成畫面的誤判,今天那位騎士不比中指,什麼事情也沒有...(恕刪)


今天那位車主不按喇叭,什麼事情也沒有...


不過確實從影片看起來,騎士真的沒先注意到後面會不會被撞。我自己是不這樣騎滴。
(不過車主也提到是廣角的問題,或許騎士離汽車的距離也很寬闊?反正影片是沒辦法當參考了!因為有廣角的問題,所以我看見的,跟實際上發生的是不一樣的情況)

事實上,我開車時也不會開那些音響音樂之類的,聽覺,也能是開車專心於否的一大助力。

完美方案:

1.因為有行車記錄器,可以先將那部計程車拍下來,如果要確定能罰到它,可能要停在它後面錄個幾分鐘吧!

2.若當時騎士真的是在右前輪的位置,叭一聲就可以了。

今天那位騎士不比中指,什麼事情也沒有...

今天那位車主不按喇叭,什麼事情也沒有...

今天那位車主只按一聲喇叭,什麼事情也沒有...

今天車主在影片1:01~1:13這段時間內左方內側車道都沒任何車影的情況下,看見機車往自己這邊靠過來時,瞬間瞄一下左後視鏡,或正後視鏡,再往更左邊移動過去,讓機車與自己的安全距離拉大,或許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了 (一大票網友也不用浪費時間在這邊討論這個問題...)

這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3.建議開車時應該盡量專心,不要開音響,對開車更有幫助。(我自己是都不想被這些聲音干擾滴,包括乘客的聲音。)

[當然,或許因此我會被爬舊文,我自己車子不也是撞到電信局留在路邊的小陷阱石墩,我只能說,這幾年我被阿慧害到精神散亂,所以很容易不小心就中陷阱...]


jackyliu2000 wrote:會按第二次喇叭,就是他在我旁邊差點A到的時候"清"我
然後又騎到我正前方慢慢騎(要馬就靠旁邊,還故意檔到我前面)


影片看不出來他有清你。就算影片看得出來,因為是廣角的關係,所以應該也不是在清你!

在你正前方慢慢騎,你只能到內側車道超車,越過他喔。 慢車道機車是有權利慢慢騎的。
(這是01其它版面爭論的另一問題)

靠旁邊騎,就很容易再次發生如影片中計程車的事件重演。
或是,路邊停車後隨意開車門導致機車撞翻的事件。
還有很多哩哩扣扣特殊的事件。

或許車主都比較不用騎機車,比較不能體會一些騎士的風險是遠大過於開車的。

嗯,或許因此我又會被炮說,那你們幹嘛不開車就好。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總資產遠遠大過於 家電阿不跟家電阿C兩人加總的資產,我卻還是喜歡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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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仔細再看一次影片。唉‧‧‧真是暈倒

騎士要越過計程車前,有先轉頭看看後方啦。(也許他認為那樣的寬度他過得去。這取決於他的判斷,我不能有啥意見)

過了之後,他看後照鏡是看看車主在後面因為什麼事而叭啦! 這也看不出來到底是在"清",還是在"看"。

然後他的速度都一直大概是這樣,也沒特別慢到哪,倒是叭第二聲後,騎士左手...後,後方車主就突然加速。

清,跟 慢慢騎,這二事,影片中確實完全看不出來! 當然,就算看得出來也沒用,因為是"廣角",所以車主說什麼就是什麼。車主說的才是對的,看影片的人只要跟車主有不同的想法,應該都是不正確滴。

===

我自己是不會像騎士那樣騎,沒這種冒險精神。

===

我只是憑目前看法而打字。或許我講得都是錯的。反正車主說什麼就是什麼。我怕自己持反對意見到後來也會被告,所以,要龜一下。
超討厭被叭...

大車讓小車是理所當然...

尤其在那種狀況下幾乎可以說是同時切入

如果今天衰一點機車沒過去被夾在中間您的責任一定不小...

不過當下社會我也不敢妄想大車會讓小車

過不去被夾住小車更衰 您賠的是金錢 小車賠上的是血肉之軀...

您氣憤的是被比中指可以理解



Q_Q臉被打得有點腫
小的就給你安慰一下吧,不是有行車記錄器就一定對了@@"

想想那個騎機車的人,如果是你父母 你還會這樣擠他嗎?
現在是不是什麼事都要上網問一下怎麼做啊?
其實兩方我認為都有改善空間, 機車遇到被擋道一定要先看後視鏡或回頭瞄一下確認無車再切出去,汽車看到機車被擋道十之有八,九會切出來, 本來就要減速注意,而不是看人家忽然切出來不爽就按喇叭表達憤怒.

樓主也騎過機車, 也應知道在台灣機車流量這麼大, 互相禮讓會避開很多紛爭的...
雖然有些車主也會唯我獨尊亂騎亂開,小弟我也常有暗聲連連的情況.

但你自己想想, 這台機車會切出來其實是你可以預測的,要是你們擦撞到造成機車騎士受傷,你也會有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責任(是的,我也極討厭這項不合理的規定)

我自己騎車開車, 只要有車縫這種視線被阻擋的, 有時都會特別小心有沒有機車或行人會從不可見的角度出現? 這是因為目睹過一件可怕的車禍過後, 所得到的教訓 (一位機車騎士在公車停站後由左側超車,卻未預期到有位老人過馬路忽然出現在停住的公車前,剎不住就撞飛老人,頭部碰地後流了不少血.... 年輕騎士只嚇的說,他不知道他會從那邊出現.... )

貪快就是台灣大多人的惡習,大家都莫名的趕時間,就算不急也不願讓,造成了台灣民眾互不相讓的習慣 (大家都不讓,我幹嘛要讓你啊? )

而公布車號我也認為不妥,事情還有待商確熟是熟非時,不應衝動的...樓主你息息火,這樣對你不是有利的行為,你要顧全大局啊~
機車駕駛可能只是手痠舉個手, 樓主就認為是在侮辱, 是因為自己理虧? 還是有行車紀錄器就天下無敵?
按第一次是提醒 ok

按第二次就有點挑釁意味了

他都過這麼遠了還按第2次.....

過年就不傷和氣

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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