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的車禍紀錄,請各位客觀的看誰責任較大?


海哥 wrote:
對方在警局作記錄時都說謊,他說旁邊車很快,他要切過來我硬不讓他。
他明明是在路邊停車的。


很簡單!你有影片了。 他不賠就上法院。

只要"虎"他

做筆錄說謊犯罪嗎?刑法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筆錄當然應該屬於公文書,只是未經確定而已,因此如果說謊,當然就構成此罪了,因為說謊會影響到檢察官及法官的判斷,足以損害他人之利益.

感覺這家保險公司很有可能是名字裡面有
某海島國家的首都名字的
五色的風,彩色的回憶。
麻煩先請各位不要猜測保險公司啦
我已經跟當初接單的業務員說了我的想法
她說她會幫我進行了解
所以我會給這家公司一點機會導正我對它的不滿
我還是認為應該是業務員的處理問題原因比較多
所以我這兩天在作決定前會看保險公司怎麼給我回覆
致於之前我有私訊的各位,我都有註明我還是認為是業務員的處理因素讓我對保險公司比較不滿
因為這是有責任的發言
我暫時也不私訊各位保險公司名稱,請見諒。
等這事落幕,看處理程如何再客觀的給大家參考。

另外謝謝大家關心跟意見
這邊正反意見都有,我也會對我自己的部分檢討
只是目前就事論事還是以先解決此件紛爭為主。
還是歡迎大家再繼續討論
~~黑名單設定真是太好了~~
他錯比較大,不過你不讓應該要把他叭停比較好,要不然還要惹一事出來,你沒有叭他,他會以為你默許他可以切到內側車道,而你為了超越他還要跨過雙黃線,如果不慎與對向車道撞到,會虧更大,我也吃過違規車的虧過,那一次算和解各修各的,因為算蠻小的事故,出險划不來。
我在去年11月也遇到類似的狀況。對方的車因為前車停下來兒想切到我的車道,但又沒打燈,也沒看後視鏡,我過了一半後切出來,擦到我的後門與後保桿。雙方的問題都不嚴重,雖然我有擦傷,但畢竟是等著換車的老車,擦傷也不嚴重,應該推個粗臘就可以了。本來我想算了,一下車,對方就說他要報警。好吧,反正你錯,要報就報。
等警察期間,他又找了一個拖吊車來,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聽他的描述都是我的錯。警察來了後,他又說我超速、又說我不讓他,我只淡淡一句,我有行車紀錄器。我的現場筆錄大概只做了10分鐘,他卻做了半個多小時,做完後又一直拉著警察扯,我不理對方自己先走了。
兩個月後,警方初判下來,對方100%全錯。
因為我是老車,沒保車體險,加上不嚴重,所以我也不急著修。等到初判下來,我找對方保險公司索賠(對方保全險),對方保險公司回我,車主認為他沒錯,不願意理賠。
我當時也很火大,但又覺得位這種小錢去告也麻煩,可是一股氣積著又不爽。所以問了我的保險公司,他告訴我這種事還不到告,通我可以去警局申請調解,在調解會就會有結果了。加上對方保險公司既然知道是100%責任,也怕上調解後我會主張賠更多(修車、代步車),所以我只要這樣跟對方保險公司說,對方保險公司就會去勸車主。
果然,對方隔天就告訴我車主仍認為沒錯,但為了早日解決,同意賠償了。
原則上,那個車主就是個頭腦不清楚、反反覆覆的傻B。對付這種人,不用怕麻煩,沒錯就跟你玩到底。

以上經驗供參考。

海哥 wrote:
http://you...(恕刪)



對方看起來是路邊要起步的車輛,

所以責任較大無誤,只是就影片來說,

樓主的情況不知道會不會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責任的話,保險公司出險後可能會調漲費用,

樓主可以評估一下,修車的費用,

自費跟出險後,所漲的保費、時間,

會不會差很多再做決定~



海哥 wrote:
綜合回覆以上各位的關...(恕刪)...
我的點在於我不爽他硬要擠出來啦~
不讓位有錯喔?它要切出來應該等人家讓它吧?
事實也證明是從我中間擠下去的(車身擦痕)
然後筆錄還亂講~因為完全不合理~

依路權來說是沒錯啊
你不只那一瞬間不爽給對方過, 還因為這件是多不爽了三個多月
你看看你?是得到了什麼
要不要順便分享給大家聽?

我一直認為路權是在車禍發生後用來保護自己權益的東西
而非在路上理直氣壯(或橫衝直撞?)的武器

選3最傻, 還要繼續不爽很久

我建議選1, 給保險公司花錢, 不然汽車保險是買好玩的喔 紀錄要留就留, 那對人生不會有影響啦
我不想當男子漢, 我只想要我的小毛毯
我也遇過相同的情形,我是直接報出險->自己丙式車碰車直接出險! 我的保險公司出險後再行使代位求償權與對方談! (擦撞我的對方無保險)
另外,如申請車禍鑑定的結果你不是100%無肇責,也就是你仍有部分肇責,例如對方錯8分,你有錯2分,則各自用第三人意外險的財損出險來理賠對方,你的修車費還是有部分要自己出,所以無論用到哪一個方式出險,都會有出險紀錄! 不過一次的出險紀錄是可以有機會在續年度續保時不調漲保費的!(這就要看如何與你的保險公司談了)同時續年度不建議換保險公司,因為換新公司就一定會依照你的紀錄報價給你!除非原公司確定續年度保費要調漲! 若是這樣, 此時你再換也不遲!!
此外,因為是財務損失又無人員受傷,且金額不大,一般不建議上法院!曠日廢時又很麻煩!!而且你要有100%的把握你一定是"全無肇責"...建議你直接強勢的找你的保險公司要求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如何出險!也就是讓二家保險公司自己去喬!(國外一般都是這樣做的,肇事二造都不須出面就把事情搞定,省事省時,也不傷和氣!!唯獨鬼島上的人一碰到"車禍"就變成像是敵我雙方的戰爭一般,互不相讓!!)
以上給你參考!!

巴雅拉 wrote:我也遇過相同的情形,我是直接報出險->自己丙式車碰車直接出險! 我的保險公司出險後再行使代位求償權與對方談! (擦撞我的對方無保險)另外,如申請車禍鑑定的結果你不是100%無肇責,也就是你仍有部分肇責,例如對方錯8分,你有錯2分,則各自用第三人意外險的財損出險來理賠對方,你的修車費還是有部分要自己出,所以無論用到哪一個方式出險,都會有出險紀錄! 不過一次的出險紀錄是可以有機會在續年度續保時不調漲保費的!(這就要看如何與你的保險公司談了)同時續年度不建議換保險公司,因為換新公司就一定會依照你的紀錄報價給你!除非原公司確定續年度保費要調漲! 若是這樣, 此時你再換也不遲!!此外,因為是財務損失又無人員受傷,且金額不大,一般不建議上法院!曠日廢時又很麻煩!!而且你要有100%的把握你一定是"全無肇責"...建議你直接強勢的找你的保險公司要求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如何出險!也就是讓二家保險公司自己去喬!(國外一般都是這樣做的,肇事二造都不須出面就把事情搞定,省事省時,也不傷和氣!!唯獨鬼島上的人一碰...(恕刪)


完全同意巴雅拉大大的說法,我之前的經驗也是保險公司要我直接開到原廠做出險,之後就由他門跟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完全不需當事人出面,這就是付錢繳保費應得到的對待。
再度飛翔 wrote:
遇到這種的其實遠遠看就知道要轉出的,我會讓
不會像樓主這樣還加速要去卡那個位置
不是說樓主錯,只是換個心態做事情而以
沒差那一個空格或是多那幾秒
我剎車讓一個給那台車出來,我沒事
樓主不剎車去搶那個空位,現在01發文問怎麼處理


禮讓+1,雖說直行車有路權,但禮讓一下,就不會惹麻煩上身,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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