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論對錯
從比較實際的觀點來說
發生交通事故警察會自己做初步判斷
但是,他並不能決定誰對誰錯! 那只是他個人初步判斷
所以,單子上屬於你陳述的那一大欄
你只要就你所認為的事實去講,請他照著寫,不然不要簽名
很多警察想草草了事,都會講東講西要你認同簽名
另外
保險公司的部分要看處理的"人"
有些真的是會看警察的初步判斷,情勢不大就會照那樣認定了
對於投保人來說可能是不公平的狀態
畢竟肇事責任會影響保費
所以,真的有疑義
現場就要確認警察寫的是不是你所陳述的
還有他畫的圖對不對,看不懂就問他
如果保險公司認定的肇事責任你也不認同
那就只能申請可能比較公正的單位來認定了
除了當事人會想求得"公平"
其他處理的第三方都只是要"解決"事情
所以要怎麼做(花時間?精力?幾千塊送鑑定?)來維護自己權益
要看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