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就是無敵??

在高速公路上~明明就110了~跟前車也是保持安全距離~~還是有人硬像影片一樣切進來~~實在是想問候他祖宗十八代~~這不就是在台灣開車的常態嗎~~難怪上次有因為這樣撞上的~~

話說回來~這樣應該可以舉發~~寄到市長信箱看有沒有效吧~應該可以開個任意變換車道!
『寧願焚毀、不願銹蝕』
gin2001 wrote:
http://www...(恕刪)


你應該要禮讓他的 你安全 對方 大多數人也會感激在心

就是有一堆看人要進來 卻趕快跟車更貼近 不讓 每次開車 我只能苦笑

我在美國開車好多年 你這種情況 在美國99%老美都會讓

只有粗魯駕駛者 不但不讓 還大鳴喇叭

台灣開車文化和第3世界差不多 和文明先進國家還有一大段距離





我也是會讓
只要情況允許 看到閃方向燈我都會主動騰出位置

我知道有些人不是故意 但很多人是非常故意
怕是怕對方硬要 萬一擦出火花
車子撞到雖然後續有保險理賠
但是我們的平衡點不一樣
我們把車當作寶貝 對方搞不好就當他是交通工具而已
我們是愛車被A到 即使修復感覺還是有芥蒂
看那些人開車的方式搞不好連命都可以不要了 怎還會介意車子被撞凹
討厭的是還要留在現場等警察來做筆錄 後面車流堵死還真的滿拍謝的


姑息養奸?
我真的遇過惡劣小黃雙黃線逆向超車
剛巧對向來車
於是硬擠我 造成我左前車頭擦傷
一停車 他就惡狠狠靠北說故意我撞他
因為車子撞到停下來後 他在前我在後 雖然他還有半截踩在雙黃線上
還好現場沒有被他唬住 還不致手發抖從皮夾拿五千塊給他

交通隊來了也是個好好先生 只在那邊丈量畫圖
對於他雙黃線超車的行為也只是口頭告誡
好像雙方都有車損 雙方都是受害人
對方小黃拿職業駕照的 竟然在我面前說他不知道這樣不行超車 . . .
我車有保險 他車也有保險理賠
我完全看不出因為他的違規導致發生車禍後
他有任何後悔並且道歉的舉動
反而是用我的時間來消耗他的時間
我也可以猜想 他下次無聊 車子又需要版烤的時候
絕對會再來一次 並且故技重施


如果說為了不要姑息養奸 而把他拖下來海K
這個我絕對同意
你不讓他 大家都不讓他
苦的是插隊後面被他擋住的無辜車主而已
我還真的也當過插隊車主的後一台
(中山高下建國高架在民權東路閘口最常遇到)
你不讓他 頂多換我按他喇叭 . . .
我知道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可是始終一直有個疑問
為什麼不是他跟大部分的人一樣規矩排隊
既然明知等下要右轉或左轉
還要求一時方便或快速走在中間車道
等到了要轉的時後硬擠、插隊
個人到是認為這種人越多台灣才會比較像第三世界
而不是禮讓的人少台灣就變第三世界
每個人選擇不同吧
如果今天我乖乖龜外線道,也在趕時間下交流道
坦白說我也不見得一定會讓.
自由社會,大家的時間都是一樣的
就像捐款是一種愛心的表現,我要是身上剛好沒錢
或自己生活就已經手頭較緊,那也不能說是我沒愛心吧?
況且,許多人就像上面幾個大大講的,中線狂飆,再插車下交流道.
自己沒公德心,也就不要怪他人不願有同情心了.
但是如果我自己慢慢開,也跟前車保持足夠距離
或者左線是因為壅塞而無法順利換道.
基本上,我都會輕踩煞車表示禮讓:)


kkmr wrote:
我知道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可是始終一直有個疑問
為什麼不是他跟大部分的人一樣規矩排隊
既然明知等下要右轉或左轉
還要求一時方便或快速走在中間車道
等到了要轉的時後硬擠、插隊
個人到是認為這種人越多台灣才會比較像第三世界
而不是禮讓的人少台灣就變第三世界


小弟贊成您的說法
許多方法都是要配套實施的.
如果是壅塞導致無法順利換道
而外線道又刻意阻擋
那這行為真的是不太可取
但是如果是中線搶快再硬切右線
那我想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至於違規就不用說了,姑息養奸真的不是小弟的習慣
我認為開車是需要互相的禮數跟Cover
但是我不認為包庇違規是其中一種開車文化(或許對某些人來說是)
當大家都為了忍一時風平浪靜,就也放任了這種人不斷增加.
但是小弟並不認為,擇善固執是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
正常的社會學來說,圓潤才是好的處世之道
所以小弟並不否認這種忍一時風平浪靜的做法.
只是小弟這個人比較高拐,看不下人家為自己方便而違規.
有法可守,為何要與法背道而馳?
小弟很樂意背這個小黑鍋.
哪天如果碰到惡煞而被打死了
大家看到社會新聞笑一笑也無妨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gin2001 wrote:
http://www...(恕刪)


看看就好...老實講...既然看到了...就讓一下無仿...

nano200 wrote:
你應該要禮讓他的 你...(恕刪)


我人在加拿大,基本上加拿大人的開車方式跟美國人不會差太多
但我就是有遇過,我已經打了一分鐘左右的方向燈要換到左線道
就是沒人要讓我,好不容易看到有空隙,一轉過去
後面就一台貨車在猛按我喇叭,看了一下後視鏡
就是個白皮膚的中年男子在開車
當然也有遇過別車道的車,要換到我這線道,卻是已經車頭在轉了才打方向燈
逼得我不得不大踩剎車,然後狠狠的按了一聲喇叭
瞄了那台車的後視鏡,是個女性白人

我只想說,不是每個老外開車都很守規距的
大部份的情況,讓一下是好的
但就是有人,要嘛車頭轉了才打方向燈,要嘛方向燈只閃了一下就轉
最白爛的就是連方向燈都連得打,直接轉
如果是在我跟前車有很大的空隙時就算了
可是卻幾乎都是我跟前車的距離沒太遠,然後我不大踩剎車肯定會撞上轉過來的車的時候發生
遇這種種人,我就不信您還能淡定,只按喇叭我還嫌太紳士了咧
skyscar wrote:
我人在加拿大,基本上...(恕刪)


比例問題

只能說老美絕大部分都會讓 不管你是插隊或不小心開過頭

我在美國開車20年了 至少這是我個人經驗

台灣這點就差多了

另一個例子是打方向燈 台灣人開車不打方向燈的太多了

尤其是那種急插進來的

紅綠燈車要過也不讓行人 台灣人開車是1st come 1st serve

老美不是 看到行人 就算車先到 也會讓你

剛到美國時 覺得老美開車好有禮貌 被車讓時 真的好感動

換LANE要插進來 他們會主動讓 從店的停車場出來 老美看到 也會刻意讓

這是不曾在台灣遇到的 反而通常是加快速度把空隙填死 讓你插不進來

我常提醒自己 這裡是台灣 這裡是台灣 這樣想就會比較淡定

剛回台灣開車時 我常常被粗魯行車文化氣得半死 也常在想 老美來台灣也一定會大罵

如果沒在美國呆那麼多年 我也會如這篇其他台灣網友一樣 急著替台灣辯護

我只能說 Welcome to taiwan 除了苦笑 還能如何

這就是台灣 我必須學這適應有如第三世界開車文化

最後想說的 台灣人開車守法觀念很差 除了我上述說的

紅線停車 並排停車 機車闖紅燈 開車亂瞥危險式駕駛非常普遍

難怪外國人會形容台灣交通文化:CRAZY

我開車還是有個堅持:
1讓
2守法

這是我留學後 從美國學來的優點 也一直努力堅持地去做

美國抓違法抓很嚴 我就是STOP SIGN沒完全停止 

被抓好幾次  才驚覺在美國開車不是在開玩笑的

不守法被抓機率不小違停是另個最好例子

台灣開車文化如第三世界 不是台灣人錯 而是警察的錯 太懶了 也不重視

政治人物也不重視 使得制度上出現問題 才會在惡性循環之下 出現如此糟糕行車文化

在不斷提醒自己這裡是台灣 我現在已經慢慢習慣了  

強制性安全配備 台灣都能落後美國幾10年 文化落後幾10年 這是可以理解的

ESP 6 SRS美國已經列為強制配備 台灣要落後幾年才會強制立法呢?

你來猜台灣會落後5年 10年還是20年?!

落後法律 讓警察不重視 導致台灣違法違規開車人很普遍 進而成為一種文化而不自知

安全帶強制立法是如此

酒駕是如此 

ESP 6SRS也是如此








影片就不評論
不過在下是 有打方向燈+在槽化線之前切入的都會讓!
甚至如果從後照鏡有看到方向燈 我都會預先留個位子給他進來
不然可能造成
1.中線車道為了迴避該車 而突然減速造成車禍
2.急加速硬是不讓 如前方緊急煞車 剛好3連撞~(常常在國道一號轉10發生)

法律是死的 該變通就要變通!
但台灣很多駕駛很詭異 都會變通在不該變通處
如:
1.都不打方向燈 別人要有防禦駕駛?!
2.你行人給我小心點 我的車比你大~
3.上高速公路就猛切左 結果外車道連"半"台車都沒有
4.在下都打方向燈超過2分鐘了 每台看到都自動加速哩....

nano200 wrote:
紅綠燈車要過也不讓行人 台灣人開車是1st come 1st serve

老美不是 看到行人 就算車先到 也會讓你

剛到美國時 覺得老美開車好有禮貌 被車讓時 真的好感動

過去開車也都會禮讓行人
現在只讓斑馬線上的 其他的只有後方沒車才讓...
不然被叭就叭飽了!!!

老美在西方世界中是非常粗俗的
這樣就感動的話 那去德國那類的
豈不就掉眼淚
nano200 wrote:
我開車還是有個堅持:
1讓
2守法

這是我留學後 從美國學來的優點 也一直努力堅持地去做

台灣開車文化如第三世界 不是台灣人錯 而是警察的錯 太懶了 也不重視

政治人物也不重視 使得制度上出現問題 才會在惡性循環之下 出現如此糟糕行車文化


堅守那兩點還被號稱開車30年家父虧我很笨

10年前的台灣並沒有這麼糟
這幾年的藍綠惡鬥導致放任(為了選票)+行車紀錄器(很多人裝了就硬碰硬)
只能說 只會越來越糟 如果人民還不覺醒 就let it be....
Moral Principle~ I'm still learning it!
好的禮讓觀念才是行車通暢的好習慣.
但是像一些雙線跨線這種蓄意違規
恕小弟認為這已經沒有變通空間了.
若您說的變通並不是指違規跨線
而是指正常切線時,方向燈與路權的比重
這部分我完全贊成您的意見
儘管直行路權較高,但是合理的禮讓是應該的.
不必為了比重或路權,把每個想切線的人吃得死死.
就如同樓主這次的事件,其實已在衡量的模糊地帶
實際上,我覺得讓或不讓已經無關法律責任,而是有沒有禮讓的心態.
畢竟對方切線屬正常駕駛,若不是搶中線惡意亂切,其實也沒有觸犯法規.
整體來說,雖然唐突的切線嚇了樓主一跳
但是箱型車的動作仍然與違規有很大一段距離.
不過,如果說的是一些違規跨雙實線.我覺得這就不必去把責任給自己背了

你不讓他,或許是對他後方的車造成不便.
但若你讓他,你就是對自己後方的車造成不便.

如此看來,保持行車節奏,不要違規換道,小弟覺得是很重要的觀念.
至於樓主這個模糊案例
小弟只能說,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吧.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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