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0921 wrote:
時間:2012.08...(恕刪)



這根本就是你的錯誤,讓一下就好啦
幹嘛一定要跟他擠?
看你這樣開車 挑釁你 剛好而已......

你知不知道 你這樣會害死很多人? 讓一下 會怎樣?

要死 請不要找人陪葬....!!
dd0921 wrote:
時間:2012.08...(恕刪)


高速公路的路權與事故鑑識,9.5成後車敗訴,雪隧案例也是
都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且還加速!!
人家頭已過白線,屁股也過了一點,改天你開35噸的(不是3.5頓喔)就可以跟他拚拚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dd0921 wrote:
時間:2012.08...(恕刪)

這情況要是真的發生車禍也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

你有種就去跟法拉力拼 就算你對比較多 也不會全部對 看你賠得起嗎?

禮讓一下又如何 讓跟不讓 到達目的地差得到10分鐘嗎?

開車觀念不及格 其他全部都垃圾
有種把別人的車號大名寫出來..
卻沒種把自己的車號大名交出來..
你補一下你的車號好了..
我看到你的車一定讓你..
很討厭的就是樓主這種行為
看別人打方向燈就加速追上去死不讓

讓一下是會怎麼樣嗎?
遇到有禮 肯讓的司機我都會很感謝
遇到樓主這種司機會很不開心 又危險
在這影牌中(慢速行駛塞車)
1.跟車人的距離過長
2.小車駕駛是看到大客車切入, 才補油門跟上車距
3.小客車被逼車後馬上切另一車道
4.大客車嚴重切了快1.5車道

誰對誰錯?? 交通法規來看,
大客車要罰→ 未讓直行車優先行駛權,
小客車→ 可能要被判刑事→蓄意肇事造成人身安全問題
(1.補油門逼回大客車 2.緊急狀況下未將車輛停止,緊急切換車道)

綜合以上判決, 小客車吃虧...
希望你跟第一頁一樣
記得要上線回文喔
這樣樓才會蓋的又快又穩
快刪文吧 等等被炮上天 還打出駕駛人車號 姓名@@ 等等他被開一張罰單,你也跑不了

不要忘了 這種大客車 前後左右都有行車記錄器的,你也逃不了~~
明明就是你去逼車~~~還敢PO上來討砲~~~像你這種開法~~~希望下次還有機會看到你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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