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常在騎車要經過路口,看到旁邊的車子在減速時,我一定跟著減速因為視線被擋住,無法確定是不是有車在前今天這車禍就是,CRV已經減速要讓警車轉彎,警察看到了,就趕緊彎進去誰知道CRV旁邊又鑽出來一台機車,也沒減速的意思,只想閃過去就這樣碰到了
警車有絕對路權的時候 需要頭上一直閃 外加聲音!!!!!!!就像救護車那樣!!不過依照這樣看 是警察責任較大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就占了很大的肇責然後機車騎士受傷 又一條過失傷害機車騎士 最多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最好都是直行比較大...還是有很多東西要考慮進去不然直行的人都不用看其他車輛,就直直往前衝,被撞就要對方賠嗎??畫面一開始右邊騎機車那位先生也很危險汽車要是不讓,他就直直撞上路邊的汽車了肉包鐵還這麼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