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比中指 不算公然侮辱?

告對方公然侮辱但是對方也能告你誣告...

不如送違停計程車紅單,消消氣,也不用去賭對方敢不敢玩
念書時打工剛好一個人在那住了2年,好懷念,真是快樂的日子阿
通常機車與汽車駕駛的摩擦都是路邊停車不良習慣造成,雙方都在爭路權,卻都忽略路邊停車的禍首.....
機車有錯嗎 ? 你開車的一直往右邊擠幹嘛? 左邊那麼空曠幹嘛一直往右邊靠?
有行車紀錄器 不代表你是對的 ...
jackyliu2000 wrote:
說真的行車紀錄器太廣角都會造成畫面的誤判...(恕刪)


我覺得最該立即做的不是上網po文
而是換掉您的行車紀錄器
行車紀錄器的目的不就是發生事故時可以用來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誠如樓主所說的您這台會造成誤判 拍到的車距..等和實際結果不一樣
那為了省錢買的這台行車紀錄器有裝跟沒有不是一樣?
有些錢可以省 有些錢不能省
既然有心要裝了 就別只買500元的
不然像今天這樣拍的跟實際不一樣反而被大家批
萬一真的發生事故結果應該有理的也變無理 最後吃虧還是樓主自己
所以大過年的就消消火吧
快去換台行車紀錄器才是當務之急

不管誰先對誰先錯,公然侮辱就是不對,這跟交通規則是完全兩碼子事,台灣人現在的公德心與道德教育等失敗案例太多了,我支持樓主去提告,不過可以等到大年初五以後......
從谷底爬起來
看不出哪裡侮辱了?他是用中指戳了你額頭還是插你鼻孔了? 
個人認為,你有行車記錄器並沒什麼了不起,過了就過了,你後面按的喇叭叫挑釁,

真發生碰撞還是你的肇責比較大,如果不信下次有類似狀況你就撞下去,再來分享心得吧
1.取暖
2.連這種小事都要問人
3.台灣人心胸愈來愈狹窄
4.教育真失敗
沒把你車攔下來跟你理論一番
你該偷笑了 還想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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